8月旅遊清明先補班 妙管家違法恐開罰
知名清潔劑大廠妙管家今年8月將辦員工旅遊,但公司卻沒有經過員工同意,要求員工在4月清明節假期補上班,儘管公司有公司的理由,但新北市勞工局認定,要員工在國定假日上班涉及違反勞基法,可依法開罰。
假日時間照常到公司員工訓練,是清潔劑大廠妙管家的企業文化,但員工這次抱怨的卻是一年一度的員工旅遊;根據員工提供的通知單顯示,4月份4天的清明連假,當中有2天必須回來補上班。
補上班的理由是,因爲8月份全公司要出國旅遊,多放5天假,其中2天補假挪到清明節補,員工投訴媒體,一是未經員工同意,二是旅遊日期還沒定案就先補假,似乎太誇張。
公司則澄清說,員工旅遊算是一種福利,且2月早就拍板定案,這次旅遊將佔用5個上班日,纔會先調整下月4、5日兩天國定假日,並將另選2天假日,以4天上班來代替員工旅遊佔用的5個上班日。
不過,新北市勞工局迴應,因爲妙管家沒得到員工同意就要求員工在國定假日上班,已違反勞基法,可能被處2萬到3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