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抓違法改裝排氣管 9月至今罰133件

桃園市9月將改裝排氣管從標準罰改爲行爲罰,查到即罰3000至3萬元,至今已開罰133件。(蔡依珍攝)

改裝車擾民,桃園市9月將改裝排氣管從標準罰改爲行爲罰,查到即罰3000至3萬元,至今已開罰133件,引發改車族不滿,認爲改車是自己權益。警方指出,改裝零件也有合法認證,希望從源頭開始使用合法零件,杜絕「個人改車行爲」。另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年底也將增至39組,多管齊下堅守寧靜城。

以往查到改裝排氣管,要等待召回檢驗不合格才能開罰,桃市府在9月22日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全市全日都不能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合格排氣管,現在只要在路上查獲車上掛着未經認證的排氣管,被稽查或檢舉妨害安寧,不用召回就能直接告發,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以「行爲罰」強力管制改裝噪音車,拒不改善者還能按次處罰。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環保局公告後迄今,已接獲並處理133件,包括民衆檢舉41件、警政通報92件。民衆對於改裝自己的車輛,通常會認爲是自己的權益,不滿市府取締作爲,但改裝零件要有合法認證,市府希望車主選擇原廠或經主管機關認證標準的替換型消音器。

警方強調,業者爲民衆改裝時,也要使用合法的零件,從改裝的源頭稽查輔導,因此積極與機車公會、排氣管制造廠商合作,宣導配合販售及生產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排氣管。

桃園市自啓動「靜桃計劃」大執法專案,6至10月共5個月期間,環警監聯合稽查攔檢1935件疑似噪音車輛,有1030件告發超標,告發率達53.2%,裁罰235萬1700元,會持續合力堅守寧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