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淄博市企業容錯糾錯免罰輕罰機制將有法可依

商家未明碼標價,但符合初次違法並及時改正,且未發現存在價格欺詐等相關違法行爲的,免於行政處罰;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服務,未按規定予以明示提醒,如果及時改正、違法行爲輕微且及時完成退款,從處5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罰款,減輕處罰至5000元以上……

這些條款內容,來自《淄博市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輕微違法容錯糾錯免罰輕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生效的還有“三張清單”,即“不予實施強制措施清單”“不予處罰清單”和“減輕處罰清單”。

這意味着什麼?今後,企業輕微違法行爲容錯糾錯機制將有法可依,在法律框架內,對經營主體給予容錯空間,雖然是柔性執法但寬嚴相濟,力促全市營商環境再優化。

打造最優營商環境 柔性執法制度化

對執法者和經營者而言,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此次《辦法》制定出臺,就是通過法治化手段,既保證市場監管的嚴肅性,又體現對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和保護,爲全市經營主體營造更爲寬鬆、包容、有利於成長的經營環境。

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成功實施,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長期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在規範執法行爲、解決“機械執法”“一刀切執法”方面,作了一系列探索和實踐。

2019年,市場監管部門即制定出臺了《淄博市市場監管領域免檢查、輕微違法行爲免強制、免處罰清單》,梳理公佈50項免檢查、免強制、免處罰事項,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此後,整合發佈淄博市市場監管領域2021版“免罰減罰清單”78項,將不罰、減罰工作統一於上級文件規定。

爲持續迴應經營主體希望執法部門包容審慎監管、柔性執法的呼聲,節制和慎用行政處罰,避免“一個案子垮掉一個企業”的現象發生,從今年4月起,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關於推行企業容錯糾錯免罰輕罰工作機制的意見》,制定了《淄博市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輕微違法容錯糾錯免罰輕罰辦法》,並配套出臺了三張清單。明確101種容錯糾錯免罰輕罰事項清單,其中不予行政強制33項,不予處罰50項,減輕處罰18項,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至此,全市經營主體輕微違法免罰輕罰工作已經上升到機制層面,成爲一項完善的制度,能長期、穩定運行,行政執法更加嚴格規範、公平正義。

保障制度有效落地 執法尺度人性化

梳理即將實施的《辦法》和“三張清單”不難發現,其制定過程瞄準當前執法辦案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在《辦法》制定過程中,聚焦於解決執法辦案實際問題,全面提升制度可操作性。針對執法實踐中,困擾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爲輕微、危害後果輕微、及時改正、主觀過錯、初次違法等如何認定問題,《辦法》用了6條29項內容,對相關問題的表現形式、認定方式、核心裁量要素等進行了細化、明確,以此推動免罰輕罰制度在具體案件中的高效適用,爲全市市場監管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提供了統一規範、操作性強的免罰減罰裁量依據,保障了制度有效落地。

舉個例子,在此項制度出臺前,對於什麼情形纔算得上是違法情節輕微、危害後果輕微等內容,都沒有明確規定,而且,執法人員在案件調查和定性、裁量過程中,由於缺乏統一、有效依據,往往會出現工作偏差或者失誤,造成“同案不同罰”“過罰不當”等問題。《辦法》的出臺,有效解決了上述問題,統一了執法尺度。

提到對《辦法》的理解,張店區某食雜店主劉先生說,作爲一名從事食品經營行業多年的經營者來說,這是一大利好政策。“像我這樣的個體業戶有很多,我們大都經營規模小、人手少,管理方面也比不上大型商超,很容易出現一些過期食品下架不及時問題,還有一些關於商品標籤標識的規定,我們也沒有能力完全掌握,可能會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出現違法違規行爲。”劉先生認爲,該《辦法》給了小微經營主體首次輕微違法違規的免罰機會,不但能少受損失,也能讓經營者深刻了解問題所在,避免再出現類似問題,很人性化。

新政出臺寬嚴相濟 是包容不是縱容

很多人會發出疑問,有些經營主體第一次輕微違法沒有造成違法後果的可以免罰輕罰,那會不會有人因此而鑽了空子?

淄博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王哲說,作爲一名基層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具體參與了“一項制度”“三張清單”的起草工作,對於相關規定感受很深。“《辦法》的出臺,對基層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來說是雪中送炭,它很好地解決了執法過程中常見的哪些情形可以免於處罰、哪些情形可以減輕處罰、減輕到什麼程度等問題,不但能有效避免出現‘小過重罰’現象,也爲存在輕微違法的經營主體減輕違法責任後果提供了依據。但‘免罰’不等於‘免責’,對於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後再犯的,結合違法情節、危害程度等,應當依法處罰,要做到寬嚴相濟,提高市場監管效能。”

在《辦法》制定和準備實施的過程中,堅持“既不失於寬縱,更不失於嚴苛”,“輕微違法容錯糾錯免罰輕罰”並非“違法不究”,而“免罰”並不等同於“免責”。免罰輕罰的核心理念是“包容監管、容錯糾錯”,實施原則是“處罰可免,責任不免”,免罰不能免責,堅持對企業合規指導、督促改正,規範“免罰後處理”流程,通過開展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柔性執法措施,督促當事人及時改正輕微違法違規行爲,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今年6月14日,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大會召開,提出了加快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會議提出優化營商環境持續用力的八個方面,其中就包括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當下,淄博市適時推出《辦法》及“三張清單”,將成爲提升企業信心、促進公平競爭、優化執法效率、降低企業成本的最有力支撐,也有助於構建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責任編輯:劉宗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