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立委涉貪被起訴「19萬月薪」照領 年終數字曝光

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資料照,林和生攝)

民進黨籍蘇震清、國民黨陳超明廖國棟,與無黨籍趙正宇等4名立委,因涉及收賄案,目前仍遭北院羈押中。不過因未被「褫奪公權」,仍享有立委每個月19萬元月薪助理費,甚至每年1.5個月的年終仍可照領。對於立院是否會同意臺北地院「延押」,值得關注。

集體貪瀆案21日偵結,檢方起訴4立委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檢方指出,涉案的廖國棟涉犯5年以上重罪調查局經過長期的跟監,總計有60次收受700多萬,廖曾在偵查中說詞反覆,且廖國棟存款近300萬,不動產市價有2億7000多萬元,足以在海外生活,加上人性趨吉避凶心理,至今仍否認犯罪,足認有逃亡、串證之虞,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而廖國棟的辯護人表示,丁復華爲了自身利益纔會指證廖國棟,一切都是由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處理,太流案與他無關,否認匯款

對於臺北地院是否能延押立委,《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則規定,「立法委員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長游錫堃17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目前4位立委涉案在押,他呼籲司法機關能尊重憲政,任何行動和處理一定要符合憲法的規定。

而根據「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統計,法定每位立委月薪爲19萬500元,年終爲1.5個月,約28萬5750元。另還有每任4年共5.6萬的健檢金,而助理薪資則可透過預算編列申請公費金額上限41.2萬,加8萬2400元助理加班費,供立委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