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年老牌饅頭店檢出含甜味劑 臺中饅頭店哀嘆「糖價大漲」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查出位在建國路的一家40多年曆史饅頭店的黑糖饅頭含有甜味劑。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中式炊蒸食品製造業及販賣業專案稽查,查出位在建國路的一家40多年曆史饅頭店的黑糖饅頭含有甜味劑,已令其下架停止販賣,並依規裁處3萬元。

據饅頭店說,他們不知法令規定不能添加甜味劑,已立即改善。糖價近年大漲,因此聽製造蜜餞的友人建議使用甜味劑替代,當被通知違反法令規定後,當天做了1百多顆,已售出70多顆,其餘趕緊下架。

據瞭解,國際糖價持續大漲,國內號飲料,食品業者紛感受成本壓力。

食安處說,甜味劑是所謂的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1.34g/kg,依規定不得檢出,因此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以及同法第47條裁處3萬元。

食安處官員說,甜味劑可用於蜜餞等調味,但不得用於中式炊蒸類產品,若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建議民衆不宜過量食用。

食安處說,中式炊蒸食品的包子、饅頭及麻糬類深受國人喜愛,但產品含水量高,易受臺灣的高溫多溼氣候影響,若生產過程衛生管控不佳、餡料及成品貯存不當,或使用添加物不慎,易有食安疑慮。因此自1月起進行整季的稽查,總計稽覈12家業者、查覈標示32件,並抽驗炊蒸食品24件,除這家饅頭店,其餘均未有違規事項。

食安處說,此次專案運用市府的臺中食安資料庫,篩選出無稽查紀錄及常有違規的高風險業者進行稽查與抽驗,稽查重點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原料合法性等,均符合規定。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查出位在建國路的一家40多年曆史饅頭店的黑糖饅頭含有甜味劑。圖/臺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