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工資換陪睡」噴漆男熊抱+襲胸 她冷回:我同性戀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李姓噴漆工人去年1月到大安區一間飯店工作,並搭訕同在34樓工作女清潔工,隨後趁着四下無人從背後熊抱、襲胸,還說「付妳2天工資,願不願陪我睡覺」,沒想到對方竟然冷回,「我沒興趣,我是同性戀。」臺北地院日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

▲女清潔工遭熊抱、襲胸,還被問願不願意以2天工資爲代價陪睡。(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受害的女清潔工提到,2015年1月20日受僱主指派到大安區一間飯店做清潔工作,當天下午4時40分左右她與李姓噴漆工都在34樓工作,沒想到在走道上掃地掃到一半,對方就從背後熊抱並用右手摸胸,還問如果付2天工資願不願意陪睡,嚇得她馬上秒回,「不行,我是同性戀,不喜歡男人。」

對此,李男供稱,自己當天確實有對女子開玩笑說,「妹仔,可以抱一下嗎?」但馬上就被打槍拒絕,並沒有真的動手

但女清潔工的林姓同事作證,事發大約15分鐘後,女子就有向同事及來做臨時工友人抱怨,當時他還勸對方先不要生氣,並幫忙通報裝修公司現場負責人小林主任。

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受害女子與李男分屬不同公司且才認識3天,2人並沒有利害關係,如果不是遭襲胸性騷擾,不至於會突然暴怒,因此不採信李的說詞,並在日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