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熊抱襲胸妙齡女只判2個月 網酸:hen賺

男大白天在馬路上對女子襲胸,只判2個月,網友狠酸:hen賺。(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市一名劉姓男子,趁過馬路時對一名妙齡女從後方熊抱並觸摸胸部,妙齡女驚聲尖叫後,劉男馬上搭公車逃跑。士林地院審理時,劉男拿出身心障礙證明要求減刑,但法官認爲劉男當下知道要逃跑,顯示具有辨識能力,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劉男不服提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於這項判決,網友狠酸劉男「hen賺」。

判決書指出,劉男於前年9月間,見被害女子從北市德華公園過馬路,竟從後環抱並觸摸女子胸部,女子當場驚嚇尖叫,劉男則立刻搭上一臺公車逃離現場。女子提告後,警察循線找到劉男,劉男坦承犯行,但辯稱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辨識能力及行爲之控制能力顯著降低,應該減刑。

不過士林地院審理認爲,被害女子尖叫後,劉男立刻鬆手並搭公車逃跑,顯然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並未降低;且精神鑑定結果並未提及明顯幻聽及妄想等易影響現實感之精神病症狀,案發過程前後也無任何證據顯示個案有相關症狀干擾其現實判斷,因此判處劉男有期徒刑2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 日。

對於這項判決,PTT網友認爲「才兩個月?」、「摸一下才兩個月還可易科罰金 真的hen賺」、「摸到原本一輩子都摸不到的大奶 然後只判兩個月可易科 感覺犯人還有點賺」、「划算 出門找獵物去!」、「手賤怪身心障礙 嘴賤怪亞斯伯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