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抱女員工2次更伸手進衣襲胸 飲料店幹部挨告稱:嘻鬧好玩

(示意圖/達志影像)

任職北市大安區某飲料店的林姓男子,日前因在店內女同事下班時,阻撓碰觸到對方胸部,不久甚至自後方熊抱女同事,還把手伸進她的衣服裡,女同事憤而提告,臺北地檢署3日依強制猥褻等罪起訴林男。

據瞭解,林男是該飲料店的幹部,常與店內女員工嘻鬧,日前他作勢攔阻1名女員工下班,卻伸手碰觸到她胸部,她心生不悅,懷疑遭林男吃豆腐。

幾天後,女同事下班回家時又遭林男攔阻,但這回林男得寸進尺,從後方熊抱她,碰觸到她胸部。

不久,林男食髓知味,不但從後方熊抱女同事外,還從將手伸進她衣內,憤而控告林男涉嫌3次猥褻。

檢方調查時,林男辯稱他認爲雙方很熟,只是覺得好玩,但檢方認爲,林男有2次自後熊抱被害人,明顯未經對方同意下,觸碰到她隱私部位,涉犯2個強制猥褻罪,至於林男第1次的行爲,有可能只是肢體動作過大,林男猥褻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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