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零食誘小5女童進員工休息室 超商店長趁機伸衣摸胸

▲2名國女童遭人摸胸猥褻。(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0多歲王姓男子在國小附近經營便利商店小學生放學時常進入店內消費,2016年10月間店裡見到2名國小五、六年級女童,先是贈送零食飲料,進一步認識2人後,再請她們到員工休息室看電視,藉機將手伸入女童衣服內摸胸得逞。王男到案後堅稱,「絕對沒有猥褻女童」,不過因測謊未過,檢方今依對未成年人猥褻罪將其起訴。

起訴指出,王男當時藉由請吃零食認識2名女童,沒多久又見2人進入店內,他就請對方進入員工休息室看電視,卻趁她們專心看電視時,將手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隔月,王男竟食髓知味,又再度請2人到休息室內,以同樣手法猥褻得逞。

隨後,其中一名女童和家人聊天時,提起被王男摸胸不太舒服,事情這才曝光,女童父母氣得報警處理。王男到案後堅持否認犯行,辯稱雖然多次讓2人到休息室寫功課、看電視,但絕對沒有猥褻女童;不過檢方讓王接受測謊未過,再加上女童指證歷歷,因此將王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