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匪買斧頭鐵錘搶銀樓 無奈遇上強化玻璃GG了

苗栗地院法官認爲2人正值青壯年,卻不思進取共謀銀樓,依竊盜、搶奪未遂罪,判王男1年3個月、龍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圖/翻攝至google)

記者陳凱力/苗栗報導

苗栗2名好友缺錢相約搶銀行,先偷取汽車牌懸掛掩護,共謀趁銀樓將打烊之際,持斧頭鐵錘敲擊銀樓的騎樓櫥窗未料櫥窗爲強化玻璃,敲擊後不只沒碎還發出巨大聲響,銀樓老闆發現後立即按下關門鈕,2人落荒而逃仍被警方逮捕,被苗栗地方法院依竊盜、搶奪未遂罪,各判徒刑1年3個月、1年2個月。

判決書指出,王男因積欠債務向龍男提議找尋銀樓搶奪金飾,2人相約駕駛汽車,前往苗栗縣竹南鎮,先選定光復路上的1家銀樓爲犯案目標後,再轉往新北市一家五金百貨,買了斧頭、鐵錘、十字螺絲起子等犯案工具,及作案時戴黑色鴨舌帽手套口罩與準備裝金飾的環保袋。

王、龍2人開車下國道竹南交流道後,以十字螺絲起子偷了路邊汽車的車牌懸掛上汽車,接着開車到銀樓,2人帶着環保袋並分持斧頭、鐵錘,並依「車艙緊急逃生」教導,敲擊車窗玻璃四角脆弱點,朝銀樓的騎樓展示櫃櫥窗的右上角敲打揮砍。

但2人沒料到櫥窗是強化玻璃,僅有破裂一小洞,且敲擊還發出巨大聲響,仍在店內櫃檯的老闆聽到聲音轉頭一看,與嫌犯四目交接時當場愣住,第一時間因爲緊張還找不到關門鈕,嫌犯見機不可失趁機多敲幾下,希望「奇蹟」降臨,終於老闆找到按鈕降下電動鐵門,2人見搶奪無望只能落荒而逃,警方獲報後,循線將他們逮捕到案。

法官認爲,王男有詐欺前科、龍男有毒品前科,2人皆值青壯年,不循正當工作獲取報酬,卻侵害他人財產安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但考量2人坦承犯行,且車牌失主、銀樓店家也都未提出告訴,依竊盜、搶奪未遂罪,判王男1年3個月、龍男1年2個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