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浙江一女子“捉姦”途中慘遭強姦,兇手:她長得太漂亮了

民間常說:“危難時刻顯身手”。每當聽見有人落水呼救時,總會出現幾個默默無聞的救人英雄,不顧一切地跳下水中,只是爲了挽救一條生命。見到落難者成功被救上岸之後,毫不在意衣衫俱溼的他們,緊鎖的眉頭這纔有一絲欣慰。

這樣的行爲不僅是值得稱讚,更是需要宣傳這樣的正能量。然而2005年浙江寧坡,一女子在雨夜天急駛單車,因爲地面積水過多,輪胎打滑的她不慎落入旁邊的河水。正當女子以爲自己就要喪命於此時,一名結實有力的大手將她從死神手裡拉了回來。

被救上岸的女子雖說已經脫離了生命危險,可卻又跳入了另一個虎穴之中。因爲落水而奮力掙扎的她,此時已經虛弱至極,便只能眼睜睜看着救助自己的人,將自己衣衫脫盡,不顧女子反抗對其實施QF。

但令人奇怪的是,這一起刑事案件竟然是在2008年才確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既然當時就已經掌握了證據,爲何要在兩年後才確認犯罪嫌疑人呢?

婷婷總認爲自己是一個各方面都十分普通的女孩,因此當她在25歲與一個各方面都十分優秀,且長相也尤其俊朗的小軍在一起時,內心的自卑感油然而生,總是認爲自己配不上男友。也正是出於這種心態,婷婷總是會懷疑只要自己稍有不慎,小軍就會被其他人搶走。

於是婷婷不僅會時常查小軍的手機,一旦小軍沒有及時回福州自己的信息或未接自己的電話時,婷婷就會在心中胡思亂想,認爲小軍此時肯定又跟哪個女孩子玩去了。但其實在小軍心中,婷婷確實一個美麗大方的女孩,做事又積極上進,爲了能夠追趕婷婷的步伐,只能拼命工作。

小軍知道,婷婷這種自卑感其實就是源自她的原生家庭,家中父母重男輕女,因此對婷婷不僅沒有幾句好話,反而還句句貶低她,說她是個敗家子,不僅毫無用處,反而還時常給家裡人添麻煩,向她這樣的人,就算是當時有人要,以後肯定也會被拋棄。

時間一久,婷婷內心就越來越自卑,認爲自己不管做什麼都做不好,就算是談上了小軍這樣的男朋友,也是自己上輩子修來的天大的福氣。

因此小軍總是會不斷對女朋友予以誇獎,並自覺地將自己手機等信息全部都給婷婷。可小軍總歸是要有自己的工作,忙起來的時候自然也會對婷婷如此極端的行爲感到厭煩。2005年,眼見婷婷再一次升職加薪,擔心自己會遠遠落後於女友的小軍也開始對工作極爲重視。

2005年9月29日。這天剛好是小軍一個轉折點,一旦這個大單談成了,經理的位置非小軍莫屬;可一旦黃了,則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損失。爲了不讓這筆生意出現任何差池,小軍特意將手機關靜音,也正是因爲如此,他完全不知情此時的婷婷已經給他打了好幾個電話。

不僅信息沒有任何迴應,就連電話也沒有接,婷婷心中猛然生出了一個想法:他不會是出軌了吧!眼見時間越來越晚,小軍還是沒有任何迴應,這在此前完全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夜晚的寧靜將婷婷這一想法逐漸放大。

此時的婷婷腦海中又再次回想起年幼時父母說過的話:“你這種人根本就不會有人要的。”不願白白在家等待的婷婷決定去小軍公司找他。此時由於夜已深,再加上還下着雨,路上根本就沒有幾輛車,更別說打車了。

婷婷知道每耽誤一分鐘,小軍就會多出軌一分鐘,等不及的她直接騎上家中的單車冒雨趕了過去。急迫的心情讓婷婷腦海中充斥着男友拋棄自己的畫面,一個不慎直接連人帶車掉入河中。

剛好此時被一個經過的路人看到了,雖然將其救了上來,但在看到婷婷曼妙的身姿之後,眼底閃過一抹深色,隨後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事後男子逃之夭夭,可婷婷卻徹底陷入絕望之中,拖着自己殘敗的身軀踉蹌般地走回了家。

回家後的小軍看到女友這幅模樣,在得知是因爲自己沒有及時通知婷婷而造成之後,心中懊悔不已,並承諾自己以後不管做什麼都會事先通知他。見到男友不僅不嫌棄自己,反而還安慰自己時,婷婷這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當下委屈大哭。等婷婷情緒穩定之後,小軍這才帶着女友去了警局。

雖然警方從婷婷身上提取到了男子的DNA,但一直都沒有成功將其抓獲。直到2008年,警方對刑滿釋放的罪犯進行信息錄入時,赫然發現已經40多歲的徐某正好就是當晚QF婷婷的人,當時因爲搶劫罪被判刑,隨後刑滿釋放的他,出獄沒多久,又被警方逮捕起來。經過審問得知,這起女子“捉J”途中慘遭QJ,兇手給出的原因竟然是:“她長得太漂亮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QJ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雖然徐某將落水的婷婷救上來的行爲值得嘉獎,但這並不能因此而不追究其犯罪行爲。徐某見色起意,不顧婷婷的意願,趁其虛弱的時候強迫於她,這種利用被害人不知抗拒而QF的手段,具有與暴力、脅迫相同的強制性質,因此徐某的行爲已經構成了QJ罪。

最終在法院的審理下,於2010年判處徐某有期徒刑4年9個月。剛出來沒多久的徐某還未好好享受到自由的生活,又再次因爲曾經的過錯鋃鐺入獄,希望他能在獄中徹底改過自新,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