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多次學網遊人物攔路搶劫 不覺得這是犯罪
爲了籌到上網費用,閩清一名16歲少年小山模仿網絡遊戲里人物的搶劫手法多次實施攔路搶劫。但是小山法律意識淡薄,多次實施搶劫後仍然不覺得自己是在違法犯罪,甚至被抓獲判刑後仍不服堅決要上訴。2013年9月,閩清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小山(化名)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元。近日,市中院作出裁定,維持原判。
小山的父母2010年從四川到閩清縣東橋鎮打工,2011年,他們將13歲的小山接到東橋鎮生活,寄讀於東橋某中學。據其父母介紹,小山一直很聽話,在四川老家讀書期間,學習成績良好,曾被評爲三好學生。
到閩清後,父母忙於工作,對小山疏於關心和管教,貪玩的小山逐漸沉迷於網絡遊戲。
2013年2月,小山的父母因老家有事要回四川幾天。小山要上學,父母便讓他一個人呆在閩清,還給了他一個多星期的伙食費。見父母都不在家,小山拿着這筆伙食費鑽到了網吧裡,玩得昏天暗地,很快這筆錢就揮霍完了。
等小山意識到自己不僅沒錢上網而且也沒錢吃飯了,他慌了,萌發了搶劫的念頭。
2013年2月17日晚9時許,小山拿着一把水果刀來到閩清縣東橋鎮一村道僻靜處。見一晚歸單身女子,小山便尾隨其後,趁其不注意把水果刀架在了女子的脖子上,搶走了她身上的320元現金。
之後,小山帶着搶來的錢繼續投入網遊的世界中。隨後幾天,黃某故伎重施,在東橋鎮中心小學旁的水泥橋處持水果刀威脅被害人餘某甲、餘某乙,搶走餘某甲的一部夏普手機(經鑑定價值781元)和餘某乙的25元錢。2013年2月22日晚8時許,小山在東橋鎮村後新村持水果刀將被害人吳某劫持到路邊竹林裡進行威脅、恐嚇,搶走其人民幣70元,並對其實施強制猥褻。
2013年2月23日,警方在東橋鎮農貿市場抓獲了小山。隨後,小山被起訴至閩清法院。
庭審中,小山交代,他持刀搶劫的手法是從網絡遊戲上模仿來的,他覺得特好玩,特刺激,沒有想到過這是一種犯罪行爲。
主審法官認爲,小山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採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念及小山作案時未滿16週歲,故判處小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元。
接到判決後,小山不服,上訴至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市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本文來源:福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