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狠甩52歲性侵犯阿伯 愛上小鮮肉學長

▲2016年間7、8月,黃男少女河邊,趁四下無人之際,帶少女一同裸泳後,舖毛巾野外嘿咻,黃男還騎機車載少女去看孔雀、抓獨角仙,兩人更在野外打野戰,2個月來少女爲了零用錢禮物,多次與黃男發生性關係,成了黃男的性伴侶。(圖爲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因性侵服監後假釋出獄的黃男,在脫離電子腳鐐後返鄉再犯案,黃男鎖定鄰居13歲少女,利用金錢名牌鞋包攻勢,使少女成爲他的性伴侶。只是後來少女另結新歡欲與黃男分開,黃男不甘心遭拒所以開始變身恐怖前男友,恐嚇、叫囂、砸窗,最後甚至堵少女下課,勒住少女脖子檢方調查後才發現黃男爲性侵前科犯,恐有再犯之虞,因此當庭即要求法警逮捕收押禁見。日前檢方偵結,認定黃嫌涉與未滿14歲之女子爲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爲、恐嚇危安及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量刑

52歲的黃男爲性侵前科犯,曾因性侵女童遭判刑入監,2016年假釋出獄後戴上電子腳鐐防他再犯,10個月後黃男終於脫離枷索,只由警方列管。黃男自由後返鄉,相中窮鄰居的13歲女兒,黃每日給少女零用錢,還爲少女買球鞋、名牌包,甚至帶她去做價格不斐的牙套,2016年間7、8月,黃男帶少女到河邊,趁四下無人之際,帶少女一同裸泳後,舖毛巾在野外嘿咻,黃男還騎機車載少女去看孔雀、抓獨角仙,兩人更在野外打野戰,2個月來少女爲了零用錢、禮物,多次與黃男發生性關係,成了黃男的性伴侶。

只是,9月開學後,少女另結新歡,少女與學長熱戀還進一步發生性關係,更在10月被發現懷孕,而少女愛上學長後,也故意冷落52歲的黃男,不讓黃男碰,黃男屢屢求愛遭拒,少女甚至拒絕與黃聯絡。黃男還是不死心,打電話給少女,要求以擴音對話,出言恐嚇少女家人「你們要還我6萬元,不然我有刀、有槍啦,看你怎麼樣」,少女的母親祖母恐懼不己,黃男見少女家人好欺負,竟夜半隻身跑到少女家叫囂,少女家人緊閉門窗不讓他進去,黃男竟持石頭砸門窗,直到少女家人才報警,他才離開。

2018年6月2日黃男得知少女將搭車前往新竹市區練球,跑去公車站牌前攔堵少女 ,並要求少女還他先前贈送的2千元,少女只好將身上僅有的1千元還他。少女原以爲對方這樣就作罷,但錢給後,黃男竟用少女肩背球袋的繩索勒住少女脖子,不讓她離開,少女急忙掙脫後,打電話向母親及祖母求救,家人並報警抓人。

黃男對檢方供稱,只有摸摸少女的身體而已,並沒有與她發生性關係。不過,少女控訴證詞前後一致,說詞及指述相當詳細,檢方認定少女的證詞可採信。黃男坦承對少女有非份之想,犯案期間不斷接近少女及其家人,陸續用錢誘惑年僅13歲的少女親近後,再以抓蟲、游泳載她將到人煙罕至的地方,上下其手,犯後又持續騷擾少女及其家人。檢方認爲其強制性交之用意、居心不言而喻,認定他的辯稱沒性交,都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由於黃男曾用暴力手段性侵1名檳榔西施,遭判刑4年6個月,是性侵前科犯,檢方認定黃男有再犯之虞,因此當庭即要求法警逮捕,將黃男收押禁見。日前檢方偵結,認定黃嫌涉與未滿14歲之女子爲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爲、恐嚇危安及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加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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