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

法治屬於國家上層建築,是國家治理之維。自古以來,“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法治維繫着一個國家的發展和強盛,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問題。2014年10月20日到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在黨的歷史上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爲主題的中央全會,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問題,作出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諸多新理念、新舉措。它標誌着中國的依法治國進入了新階段,開始了法治建設新時代。

一、國家治理法治化的進展和藍圖

中國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後,鄧小平就提出了依法治國的國家治理思想。1978年12月,鄧小平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的講話中,通過對“文革”教訓的總結明確指出:“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裡講的制度化、法律化,實際就是否定人治,實行法治。鄧小平同時說道:“現在的問題是法律很不完備,很多法律還沒有制定出來”, “應該集中力量制定”,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1978年開始強調法制,依法治國在我國已有了30多年的發展歷程,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醞釀,即從法制到法治的認識轉變。在20世紀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我國思想界和學術界討論了“法制”與“法治”的區別:第一,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是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文化制度等而言;法治則是與人治相對立的,只有法治才能否定人治,而法制不足以否定人治。回顧中國兩千多年來,從古代封建社會、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到新中國成立後直至“文革

”期間,其中雖也不乏有法律條文的制定、法制機構的設置和法律制度的執行,但都是清一色的依人治國、實行人治。第二,法制是指法律的制定和法律具體制度;法治是治國理論和治國方略以及治國原則。第三,法制(Rule by Law),就是法律條文和“有法可依,依法辦事”;法治(Rule of Law),也包含法制,但更與民主政治密切相關,主張人的民主權利,實行權力的相互制約,實行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法律的正當程序原則。法治更是一種文化、精神、理念、信仰。由此,確定了用“法治”而不是“法制”與“人治”相對立,“法制”用來指具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條文。

立題,即確立依法治國的命題。199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十五大,迎來了依法治國確立的偉大時刻。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我國步上了法治化軌道。

發展,即依法治國得到強化。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依法治國被確認爲“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七大報告更強調指出,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黨的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成爲“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

提升,即依法治國得到新的昇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依法治國作出了創新發展,體現在更加着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明確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繪製了全新的依法治國藍圖。這張新藍圖可以用“六句話”概括:

“一條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要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黨的十八大報告已經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現在又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都是道路,但不是兩條路,實際上還是一條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總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它的具體化。打個比方,總道路好比是一條

寬廣的大路,其中有好幾條車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就是其中的一條車道。

“兩個建設”。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實現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因此,這個總目標就是“兩個建設”。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的基本原則。

“三個依法和法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實施“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只有“三個依法”和“三個法治”共同推進和一體建設,才能形成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格局。

“四法並舉”。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構成推行法治的全過程,四個環節的每一個環節都不能少。

“五大體系”。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還要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即“形成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的五大體系。

“六項任務”。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完善以憲法爲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增強全民的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的建設”, “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以上就是爲中國國家治理繪製的依法治國全新藍圖,正是這張全新的藍圖,標誌着我國進入了一個依法治國的新時代、新階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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