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

國家治理,自古希臘的城邦(國家)產生以來,就表現爲民主和專制的對立。在古希臘200多個城邦中,雅典和斯巴達是最具有實力的兩個典型代表。當時,雅典是民主、進步、文學繁榮的城邦;而斯巴達卻是保守、獨裁、軍事統治的城邦。雅典國家治理所主張的民主,希臘文爲 demokratia,是由demos和kratia兩詞合成的。demos是指人民,kratia則是指權力或統治。民主,就是指人民的政權和按照人民意願進行的統治和治理。民主的國家治理,成爲當代國家治理之根。

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中國的國家治理之所以要發展民主,因爲民主是以人民爲主體的,只有人民成爲國家的主人,擁有國家的權力,才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

正因爲民主與人民主體地位和人民當家作主相聯繫,馬克思主義高度重視民主的發展。馬克思、恩格斯闡述了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爲統治階級,爭得民主。”列寧在領導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建設中更明確地指出,“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會主義,這包括兩個意思:(1)無產階級如果不通過爭取民主的鬥爭爲社會主義革命作好準備,它就不能實現這個革命;(2)勝利了的社會主義如果不實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勝利,並且引導人類走向國家的消亡。”在中國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後,鄧小平也明確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 “民主化和現代化一樣,也要一步一步地前進。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

發展民主,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構成民主的真義。唯其如此,民主才成爲當代國家治理之根,失去了它就失去一切。黨的十八大報告莊嚴宣告:“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堅持依法治國這個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牢記這樣的政治承諾,更加堅定地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崇高信念。

爲什麼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崇高信念?首先,人民羣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創造主體。中國特色

社會主義是前無古人的事業,在這項全新的事業中,人民羣衆始終發揮着創造作用。在改革開放新時期,廣大人民羣衆在中國共產黨的帶領下,充分發揮首創精神,開拓進取,不斷創新,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領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越來越寬廣,理論體系越來越豐富,制度越來越完善。

其次,人民羣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發展主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長期持續發展的事業,人民不但是這項事業的創造主體,同樣是這項事業的發展主體。沒有人民主體地位作用的發揮,就不可能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持續發展。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進程來看,人民羣衆切實擔當起了國家主人的責任,通過民主選舉選出自己的代表,依法積極參與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項事業進行民主決策、民主治理、民主監督,確保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始終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方向前進。

第三,人民羣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各項事業的治理主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依法治國,人民是國家治理的主人,在依法治國中處於主體地位,起着主體作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過法治的方式實現當家作主,人民以法治的方式治理國家。人民是依法治國的力量源泉。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爲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爲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必須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治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是共產黨的光榮職責。作爲執政的共產黨人、領導幹部,無論何時都必須認識到,人民羣衆是我們黨的力量之源、勝利之本、執政之基,也是實現中國夢的根本力量。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就要充分激發人民羣衆的創造活力。必須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積極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幹成事業、幫助人們幹好事業的社會氛圍。要廣泛集中人民羣衆的智慧,要把羣衆路線貫穿於決策和工作的全過程,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做到決策前認真聽取羣衆意見呼聲,在羣衆的實踐活動中接受檢驗並完善決策。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作爲執政的共產黨人、

領導幹部無論何時都必須認識到,人民羣衆是社會財富的創造主體,同時又是享有社會財富、不斷滿足自身需要的利益主體,必須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爲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人民羣衆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需求層次也不斷提高,利益訴求更加多樣。應在繼續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的同時,主動把握人民羣衆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爲目標,更好地保障人民羣衆各方面權益。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作爲執政的共產黨人、領導幹部無論何時都要按照羣衆路線的要求,樹立羣衆觀點、站穩羣衆立場,解決好“爲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這就要求我們的黨員、幹部,一定要尊重羣衆首創精神,虛心向羣衆學習,使我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建立在人民羣衆的利益、願望和實際狀況的基礎上。要牢記人民主體地位就是人民是權力的主體,從權力的來源看,黨員、幹部必須牢記權爲民所賦;從權力運行的目的看,黨員、幹部必須牢記權爲民所用;從權力的責任看,黨員、幹部必須牢記權爲民所管。必須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的監督,不斷改進工作、勇於修正錯誤、提高水平能力,永葆共產黨人政治本色。我們黨歷來具有敢於堅持真理的優良傳統和優秀品質。

對於執政的共產黨來說,能否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最關鍵的在於我們的幹部、官員能否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當好人民的公僕。經濟學上有一個著名定律,即“劣幣驅逐良幣”,說的是成色不良的鑄幣與成色優良的鑄幣在市場上一樣流通,人們往往將良幣收藏起來,久而久之良幣會逐漸退出流通,而市面上流通的都是成色不良的劣幣——劣幣把良幣趕出了市場。劣幣能夠驅逐良幣,主要在環境生態使然,這一定律也存在於一些政治生態不良的地方,而壞的政治生態就如同一個大染缸,在“劣幣驅逐良幣”的官場政治生態下,一些“優質者”也會被“劣質者”或者被搞團團夥夥的幫派“小圈子”所排擠掉。要防止“劣幣驅逐良幣”,關鍵是必須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爲此,必須科學認識公共權力,應強調三個方面:一是公共權力的爲民性,二是公共權力的有效性,三是公共權力的純潔性。正是基於此,黨的十八大後以習近平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在全黨開展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就明確地將主題定位在“爲民務實清廉”,通過堅持羣衆路線,使幹部緊密聯繫羣衆常態化,不斷強化人民主體地位的信念,消除權力腐敗,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

(本章完)

|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二、中國政府治理的基本理論和目的|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三、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構建原則|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一、共治的理論依據|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四、中國式民主的優勢|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三、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構建原則|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一、共治的理論依據|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四、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第五化”|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點|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一、何謂現代化|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一、以德治國的豐富內涵|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二、治理的演進發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四、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二、德治方略的形成和作用|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二、治理的演進發展|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三、改革和完善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一、中國共產黨與國家治理的關係|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二、中國政府治理的基本理論和目的|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三、中國式民主的特色|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五、中國式民主的改革完善|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一、中國共產黨與國家治理的關係|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二、中國國家治理需要新型民主觀|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一、基層羣衆自治的形成發展|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二、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的內涵|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四、中國式民主的優勢|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一、治理的原初形態|第九章| 弘揚德治是國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設的重點和途徑|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點|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三、以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三、共治實踐發展的典型|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點|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三、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機構|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三、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構建原則|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三、建設完備的國家治理法治體系|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五、正確認識和處理黨與法治的關係|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二、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與執政方式|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三、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構建原則|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五、中國式民主的改革完善|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二、中國政府治理的基本理論和目的|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四、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特點|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二、國家治理的類型和轉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一、國家治理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二、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的內涵|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三、治理的傳統和當代含義|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二、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結構|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二、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的內涵|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國家治理之維_二、國家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觀點|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科學內涵|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十一章| 推進自治是國家治理之基_二、基層羣衆自治制度的內涵|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一、共治的理論依據|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一章| 治理的由來和發展_二、治理的演進發展|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五、中國式民主的改革完善|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一、共治的理論依據|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三、中國共產黨對現代化的不懈追求|第七章| 發展民主是國家治理之根_五、中國式民主的改革完善|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三、中國政府治理建設的途徑和任務|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二、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結構|第三章| 國家治理的現代化_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含義|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國家治理之策_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特點|第二章| 國家建構和國家治理轉型_三、中國國家治理的發展階段|第十章| 實施共治是國家治理之重_二、共治的主要方式方法|第六章| 政府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關鍵_一、中國政府治理制度和組織結構|第五章| 黨的領導是國家治理的核心_二、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與執政方式|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五、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建設思路|第四章| 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系_二、中國特色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