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 11 章

羅浩陽後來真的買了一個萬花筒拿到我們家來,這幾天我忙着寫作業,我們已經有好幾天沒見面了,他拿着萬花筒在我面前晃來晃去,我低着頭假裝寫作業。

“羽姝,我買了一個新的萬花筒。”他對羽姝說。

羽姝擡起頭來奇怪的看着我,不明白羅浩陽爲什麼和她說話,“是真的嗎?”她問。

“你想看嗎?非常好玩。”他把萬花筒遞給了羽姝。

羽姝玩了一會兒,驚歎:“真的很好玩兒,小西,圖案比你那個還好看。”

“是嗎?”我不感興趣的問道。羅浩陽總是能引起我的好奇心,可是這一次不靈了,我只喜歡瘋媽媽給我的那個舊的。

“哎,猴子,你想看嗎?”羅浩陽粗聲粗氣的問我。

“不想。”我回答的很堅決。

羽姝把萬花筒遞給羅浩陽,他不接,“送給你吧。”

羽姝從來不要他的東西,急忙說:“我不要,我玩羽西的那個就行。”

羅浩陽有些不耐煩的接過來,“寧林森呢?我想找他踢球。”我知道他其實想找我去玩兒,因爲寧林森不喜歡踢球。

“羅浩陽我想去踢球。”我站起來去找球鞋,他好象不太高興的樣子,“我要把萬花筒放在這兒。”我認命的接過萬花筒,反正我們兩人有很多東西都是共有財產,每次和他吵架,我能贏一半就已經很棒了。

我們總是這樣吵吵鬧鬧的,度過每一天。當我們生氣的時候,恨不得把對方揍扁,用不了多久,又會後悔,很慶幸吵架的時候沒把對方揍扁,不然的話我們會在一天之內,一會是扁的一會是圓的了。

我戴上寧林森的棒球帽,跟着羅浩陽走出了家門。我們去附近的小學裡和別的孩子一起踢球,正巧有兩個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兒在學校裡玩兒,羅浩陽說我跑得太慢,讓我給他當守門員。行,只要帶我玩兒,讓我做什麼都可以。我象一個忠實的衛兵一樣,認真的守着球門,每當球飛過來的時候,我都拼命的用身體阻擋它。羅浩陽很厲害,一連進了兩個球了。對方那個胖男孩兒是個急性子,很想把比分扳回去。他不停的射門,弄得我手忙腳亂,爸爸說愣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我長得比他們小,爲了不輸,只好不要命了。所以那個男孩兒把球射到我臉上,打得我鼻子流血了,我也沒把球鬆開。我抱着球看着羅浩陽傻笑,鼻子被打得又酸又疼也顧不上了,從鼻子裡流出來的血滴滴答答的落到了我手裡的足球上,我用一隻手抹了一下。那個胖男孩兒一付看到了敢死隊員的表情。羅浩陽跑過來,大罵我是笨蛋。他拉着我回家洗臉,我心裡很失望,因爲我以爲他會表揚我,羅浩陽對我總是有很多不滿意。

十一歲的時候,我看了一個叫《霍元甲》的電影,很喜歡那裡面有個叫趙倩男的女孩兒,我也想做一個會武功的姑娘。正巧在我們的街心公園裡有一個天天練武術的老頭兒,我便央求媽媽送我去跟他學習。媽媽不同意,女孩子怎麼能學那些打打殺殺的東西呢,她說你本來就是一個淘氣的孩子,再學了那些東西,還不到處惹事生非?我爲了表示學習的決心,讓爸爸給我買了兩雙黑色的布鞋,一雙是趟絨的,一雙是普通的家織布的。

每天上學,我都穿着黑色的布鞋,媽媽看了直嘆氣,說好醜。我不覺得,穿這樣的鞋子才能練好輕功,我一有時間就跑到公園去看那個老頭打拳,時間長了,他都認識我了,偶爾高興的時候,他會教我一點基本功,比如蹲馬步。他是一個嚴厲的人,告訴我如果想學什麼東西就要認真,不然就不要學。我感興趣的事就會很認真的做,不喜歡做的事就應付,這個我沒敢對他說,怕他不教我東西。

我的兩雙黑布鞋本來很聽話的,它們輪流爲我服務。可是有一天,它們開始搗亂了。那天羽姝和寧林森要值日先走了,剩下我一個人在家多睡了一會兒懶覺,等媽媽發現的時候,我就要遲到了。一出家門我就開始拼命的跑,奇怪了今天我的腿怎麼不太對勁呢,跑起來總是深一腳淺一腳的,我覺得自已象是一個大頭怪一樣,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跑到了學校。進教室的時候,我又覺得我變成了瘸子,兩條腿不一樣長。老師已經進教室了,我沒時間理會自已的腿,趕緊溜到座位坐好。

一直到上課間操,我的瘸腿之謎才解開,因爲我穿了兩隻不一樣的鞋子,我站在操場上,象是一個怪物讓大家參觀,那天大家一邊做操一面看我的鞋子,僅僅用了二十分鐘,我就成了名人。我無奈的站在那裡,不能躲起來,也不能跑開,後來就連總是一言不發的老學究都看着我笑了。

好不容易熬到放學回家,我一個人揹着書包撒腿往家裡跑,媽媽已經下班了,我偷偷的溜回房間,脫下了那兩隻搗蛋的鞋子,羽姝和寧林森不會把我丟臉的事告訴媽媽的。羅浩陽讀六年級,和我隔了兩級,他又是男生,我猜他不會知道這種八婆事件的。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他真的知道了,我剛把鞋子脫下來,他就跟着寧羽姝和寧林森回來了,“猴子,你連鞋子都不會穿還去上學?”我嚇得衝他擺手,媽媽本來就不喜歡我穿黑色的布鞋,如果她知道了這件事,就會趁機沒收它們的。他擺出了一付你來求我我就不說的臭臉,小人小人小人,我在心裡罵了一千遍,盼着他快點小學畢業滾到中學去。

“羅浩陽,你想讓我做什麼?”我趕緊開始和他談判。

“現在還沒想好,先記着吧。”這個大混蛋露出了勒索成功的表情,我本來不喜歡寧林森那種正派的好人,可是每次被羅浩陽欺負了,我就會多喜歡寧林森一點兒。

“笨蛋,每天晚上睡覺前把要穿的衣服和鞋子準備好,你不會嗎?”他裝腔作勢,他的聲音變得很難聽,啞啞的,怪物一個。

你又不是我媽媽,憑什麼教訓我。“不知道。”我謙遜的說,翻譯過來就是不知道你是一個大混蛋。

他現在十三歲了,越來越愛教訓人了,變成了一個討厭的傢伙。 我越來越討厭他,他踢球的時候也不帶着我了,說我會礙事。

現在他再來我們家的時候,只有寧林森歡迎他了,我經常當他是空氣,對他不理不睬。可是他總是當我是癩皮狗,每次都要踢上幾腳才過癮,他經常把我氣得哇哇大叫。我很後悔以前爲什麼要做他的跟屁蟲呢,如果象羽姝那樣從一開始不答理他就好了,他從來不找羽姝的彆扭。

我和羽姝說起男生們拿毛毛蟲嚇唬人的事,正好被羅浩陽聽見了,他做出一付我很高明的樣子,撇着嘴說:“你只要裝着不害怕,他們就不會嚇唬你了。”誰不知道啊,可是毛毛蟲會蜇人的,以前被大馬蜂蜇過的記憶,讓我看見所有會蜇人的東西都會豎起汗毛。

“我們學校的毛毛蟲不蜇人。”他做出權威的結論。

我翻了翻白眼,當做耳旁風。“明天我給你做一個試驗,你就知道了。”我打了一個冷戰,想起了我被馬蜂蜇過以後的大胖臉,“還是不要了。”我趕緊說。

如果我說不要就好用的話,那太陽一定會從西邊出來的。

第二天午休的時候,羅浩陽到教室裡來找我,我一看見他,嚇得直往後縮,真後悔沒有跟着師傅練縮骨功,他旁若無人的進來抓人,天不怕地不怕的我被他當做了小雞一樣拎出了教室,丟臉啊丟臉啊,交友不慎啊交友不慎啊。我說的是我爸爸寧軍,如果他不和羅叔叔是好朋友,我就不會認識羅浩陽了,也用不着被他欺負了。

“幹嘛啊?”我明知故問,現在能用上的只有緩兵之計了,我和羅浩陽發生衝突的時候,羽姝和寧林森從來不幫我,在他們的雷鋒腦子裡,我和羅浩陽的關係總是春天般的溫暖。我不知道怎麼樣才能讓他們明白,我們現在應該是秋風掃落葉一樣殘酷無情。

我被恐怖分子挾持到了學校的後操場,他走到白楊樹旁邊,開始尋找獵物,我在尋找機會,逃跑的機會,我是他的徒弟, 我的本事都是他教的,我怎麼能跑得開呢?他拿着一條扭來扭去的毛毛蟲過來了,我知道它以後會變成蝴蝶的,可是它現在實在讓人感到很噁心,還很害怕。我只有一招可以對付他了,“笨蛋纔會假裝暈倒。”他說。他抓着我的胳臂,那條毛毛蟲在我的胳臂上爬,我不能尖叫,他說你越害怕人家越嚇唬你。羅浩陽,你去死,我在心裡命令他。直到那條毛毛蟲在我的胳臂上跑了兩圈馬拉松,羅浩陽也沒死,但是他放我回教室了。 我從來沒有這樣感激我媽媽,如果她把我過繼給羅爸羅媽,我會被羅浩陽逼死的,我悲哀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