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振東辦,震東辦

11月1日,京城,天心醫藥集團科研中心一號大接待室。

天心集團董事會召開了盛大的新聞發佈會,集團董事長蘇凝女士宣佈正式成立由天心集團完全控股的全資子公司天辰汽車有限公司。蘇凝表示,天心集團總公司將在一年內,分三期投入總計85億人民幣,成立和興建天辰汽車研究院、天辰科學技術學院、天辰汽車星城生產和組裝基地、天辰汽車遼都生產和組裝基地,並斟酌選取第三個生產組裝基地。按照預期規劃,星城基地和遼都基地將分別在明年六月和八月建成投產,屆時星城基地將擁有年產15萬輛整車的產能,遼都基地將擁有年產20萬輛整車的產能。

消息一出,華夏車企頓時震驚,作爲華夏醫藥界和醫藥流通界地航空母艦,在進軍網絡商務流通行業,併購了阿里巴巴之後,竟然再次跨行業進入汽車製造市場!一個強大如天心集團這樣的巨擘忽然攪進有些方興未艾的華夏汽車製造業來,將會攪起什麼樣的風浪,現在誰也說不好!

但股市上同時傳出新瀾風險投資基金表示看好天心進軍汽車製造產業,並宣稱華夏汽車市場將會在數年時間內快速擴大之後,天心集團股票立時上揚了近13個百分點,天心集團總市值已經達到927億,摺合132億美元左右。雖然對比美國輝瑞、英國葛蘭素史克必成之內動輒一千多億甚至接近兩千億美金市值的國際醫藥巨頭而言,天心還算不得強大,但放眼華夏,卻是真正的無人可敵。要知道從銷售排名第二的東方醫藥集團一直到銷售排名第六的哈藥集團,五大醫藥集團加起來才頂得過一個天心,而這還是去年的成績,今年天心因爲**名聲大振,銷量也是大增,估計這次恐怕從排名第二一直到排名第十的九個醫藥集團加起來才能與天心爭風了。

而手中握着大筆資金的趙福全,早已忙得不可開交……

與此同時,不過短短三天之後,也就是11月4日,美國當地時間上午10點,華爾街傳來消息:戴姆勒克萊斯勒正式分道揚鑣,戴姆勒集團以80億美元將旗下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全部股權出售給世界著名投資基金新瀾投資基金,並不再持有克萊斯勒股份,新瀾財團正式成爲克萊斯勒新的東家。

又是三天之後,新瀾投資基金主席、克萊斯勒汽車公司董事會主席秦沁宣佈已經和福特汽車公司達成意向協議,新瀾集團將針對收購福特公司旗下著名豪華品牌阿斯頓馬丁、捷豹、路虎一事與福特公司進行談判,目前談判正在友好的氣氛中有條不紊的進行。

美國和世界汽車製造行業再次譁然,當海量記者飛奔底特律,擠進福特公司之後,福特方面終於羞答答地表示:“新瀾克萊斯勒或許是這個世界上最適合接受三大豪華品牌的公司”,並承認“雙方正在就三大品牌產權轉移的價格進行進一步磋商,相信很快便有好消息傳出。”

飛快,真是飛快!僅僅九天之後,浴火重生的克萊斯勒與福特在底特律簽署協議,福特汽車公司以30億美金的價格打包出售阿斯頓馬丁、捷豹和路虎三大豪華品牌給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其中,實際上捷豹和路虎纔是真正的打包出售,因爲這兩個品牌的核心技術基本是通用的,沒法不打包,真實價格是22億美金,而阿斯頓馬丁的價格是8億。

這個價格震撼了底特律,震撼了美國,甚至震撼了全球車市,不少大型車企譬如寶馬、本田就有不少高管私下表示“誰也沒有料到三大豪華品牌居然被福特如此賤賣”,言下之意是如果早知道這樣,他們早就出手了……

但外人又如何知道,這其中還牽涉到美國國內的政治力量博弈和妥協呢?美國三大汽車巨頭,最近克萊斯勒一直處於下滑狀態——當然通用和福特也下滑,但遠沒有克萊斯勒下滑得快——美國政府爲了平衡和穩定局勢,也爲了維護美國“車輪子上的國度”的面子,既然有美國人願意買回克萊斯勒,那自然要大力支持的,但光買回不頂用,還得經營好,恢復往日榮光,所以克萊斯勒和福特“內部”資源重組,美國政府自然也是很支持的,這種事,咱們美國人自己幹就是了,你德國人和日本人就少插手了,不知道誰纔是大哥麼?

再接下來,又是一個大爆炸的消息: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宣佈與華夏天辰汽車公司聯合成立合資汽車公司,在華夏生產克萊斯勒旗下產品。新合資公司股份華夏天辰汽車佔51%,克萊斯勒佔49%,由於從福特購入的三大豪華品牌尚需一段時間消化,克萊斯勒旗下首批進入華夏的產品將會是克萊斯勒和道奇品牌,但除道奇蝰蛇跑車之外,由華夏生產的其他產品,都將有別於現有克萊斯勒和道奇品牌在美國和世界其他地區所出售的款式,換句話說:克萊斯勒和道奇將爲華夏市場全新打造合適的產品。

車壇地震真是一波接一波……

十一月中旬,葉玉靈的肚子已經挺得老高,但蕭宸卻是到了年底最忙碌的時候。11月13日,他便接到了王昆和李正鋒的電話之後,立刻率領國家發改委和政務院振東辦的一批同志,乘飛機趕往祥林。

三個小時以後,祥林省國有企業體制改革模式探討會上,蕭宸以振東辦主任的身份,開始就一個新的要求侃侃而談:“當前,特別是在國企改革中如何認識職工持股以及職工股的地位,是一個亟待破解的課題。對此,我們要深入貫徹黨的**三中全會精神,推動職工持股制度、職工持股會建設健康發展。

對建立和發展職工持股制度,當前還存在不同的認識,必須加以剖析,從消除思想障礙入手,取得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對這個問題,我認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有人認爲,提倡職工和勞動者持股,會導致私有化,引起政權的蛻變。實際上,由於國家仍然牢牢控制着涉及國民經濟、國防工業關鍵企業,職工資本對其它市場化運作企業的介入,加強管理和政策引導,只會對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其二,有人認爲,職工持股是新的‘平均主義、大鍋飯’,‘人多了會導致決策難’。在新一輪改制中,我從王昆同志和正鋒同志那裡瞭解到,我省許多地方提出‘經營層控股、經營者持大股、職工自願參股’的模式。實際上往往以上述理由,排斥普通職工參股,或者是經營狀況好的企業不讓職工參股,經營狀況差的企業強制性地讓職工參股,不斷地引起職工集訪等突發**件。建國五十年來,通過廣大職工的辛勤勞動和智慧,創造了大量的社會財富。這些社會財富是屬於全體人民特別是與企業息息相關的企業職工的,在國企改革中絕不能放任少數人以象徵性的‘出資’,甚至‘無償地’佔有,造就什麼‘紅色資本家’。在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必須分離,所有者不能直接干涉經營者的日常生產經營權。除了小公司中採取分散小(職工)股東持股的模式外,通過職工持股會,反而可以使企業的科學決策與民主決策更好地結合。

其三,有人認爲,職工持股份額佔企業總股本比例過小,起不了什麼作用。誠然,在一些大型企業裡,由於國家股數額巨大,相比之下職工股是微不足道的。但這樣的企業從總體上看並不多,只是極小數。據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江東省對49家職工持股的股份制企業調查,職工持股份額平均佔企業總股本的8.7%。這基本反映了我國前一階段絕大多數改制企業中的股本構成情況,即職工股本只能按佔控股地位的國有股的意志運作。但是,隨着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繼續深化,股份制企業將成爲我國工商企業的主要組織形式。當股份制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會產生股權泛化現象,出現大量的多元化股權結構的企業。由國家直接控股並運作企業的情況將會減少。那時候,就不能簡單地以職工股權佔總股本的比例來說明誰控股或股權支配的情況。內部職工股可能會以集中本企業內部職工份額小的股權,控制運作其他份額大而分散的股權,職工股的地位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這一點,我們省也應該看到。

其四,有人認爲,職工持股會‘打水漂’,擔心職工股本金‘血本無歸’。職工持股是一種投資行爲,這裡存在一個機會成本的問題,限於篇幅不展開論述。前提是要把握投資方向,參與好管理,堅持‘職工自願參股’的原則。

隨着國企改革的普遍推開,必然面臨企業資源的再分配問題。要不要職工持股,特別是效益好的企業讓不讓職工持股。不僅僅是改革方式問題,而應當看成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如何走共同富裕道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帶方向性的重要問題。

再一個,我要強調:建立職工持股制度是國際企業資本結構的通用做法,是市場經濟運行的本質特徵之一。

西方一些研究現代經濟的學者認爲,隨着工業革命和科技革命的發展,勞動力對產出的貢獻,從亞當.斯密時代的90%,下降到本世紀80年代的60%,而且,這種遞減趨勢還在繼續。相反,資金投入對產出貢獻的比例則越來越高。長期以來,我國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客觀上存在着對職工勞動力價格支付不足的情況。通過職工持股,即勞動者以提供勞動力作爲基礎持有公司的股權,不僅領取工資收入,而且享有部分產權收益,縮小了貨幣資本與勞動力資本在投資回報上存在的差距,職工的企業主人地位也能夠得到進一步的體現。

美國著名律師路易斯.凱爾索認爲,在正常的經濟運行中,任何人不僅應通過勞動獲取收入,而且還必須通過資本來獲取收入。因此,需要一種既能鼓勵公平又能促進增長的制度。這種制度必須提供一種使每個人都能同時獲得勞動收入和資本收入的結構,從而激發全體人民的創造精神和責任感。50年代中期,凱爾索將自己的理論和設想付諸實踐,進行了職工持股改造公司股權結構的實驗並取得了成功。目前得到美國工商業界的廣泛認同,據統計,美國有數萬家企業實行職工持股計劃,涉及勞工總數10%以上。從宏觀上看,美國的職工持股計劃是在解決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協調勞資關係、推動經濟發展的背景下產生的。

從70年代中期起,職工持股就在西方已引起了廣泛關注,美國政府和國會給予了大力支持,並制定了專門法律,有25個州給予了立法支持。日本在60年代後期開始建立職工持股制度,到1990年,在其全部2719家上市公司中佔93.5%的實行了職工持股。之後在歐、亞、非又有50多個國家紛紛仿效,雖然動因和目的不盡相同,但職工持股成了國際化趨勢,併成爲他們應對經濟衰退的一種手段。據美國調查,推行職工持股會制度同時職工參與決策管理的公司,一般比沒有實行職工持股會制度的公司利潤增長率高出811個百分點;職工分享所有權的公司比職工不持股的公司倒閉率低10%。這種職工持股同時參與決策管理的做法與我們的職工持股會是相類似的。在我國優越的社會制度中發展職工持股會,應該說會比西方國家取得更好的成效。這已被我省職工持股會特別是職工持股會的發展事實所初步證明。

然後我要說的是,我們要在改革、改制中積極、穩妥地建立、推進職工持股制度。隨着我國加入WTO,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步伐在不斷加快。在這一過程中,各級地方政府、經濟主管部門、理論界都十分重視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的問題,特別是針對結合的具體載體,提出了許多有益的見解。

回顧建國之始,廣大職工勞動熱情空前高漲,其重要原因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工人羣衆包括知識分子通過切身體會,感受到自己已成爲新華夏的主人和企業的主人,從而以當家作主的姿態從事工作和生產。這時候,工人階級的國家主人翁地位與在企事業單位主人翁地位是統一的。但很可惜的是,隨着現代經濟的發展,我們沒有能夠很好地總結經驗,探索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結合的有效實現途徑。同時也戴上有色眼鏡,批判和拒絕吸收國外先進的管理思想和管理辦法,滯緩了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伴隨着國企改革的深入,產權制度改革的推開,從某種角度上講,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變成了‘主人空’。就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而言,如果因推行現代企業制度,而使廣大職工轉變成僅僅出賣勞動力的僱員,顯然是行不通的。

近幾年在企業改制中,原企業行政和職工持股組織共同發起組建公司,這不僅符合《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的限制,而且公司吸收職工參股後,形成多元產權結構,改變了單一投資主體,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籌集了大量的企業發展資金。同時,企業從內部管理和發展出發,需要有一個穩定的職工股東羣體。形成有一定份額的內部職工股,加強了企業和職工之間的產權紐帶,增強了企業凝聚力和職工勞動責任心,提高了職工對企業生產經營的關切度。

另外,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我在調查中發現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第一,職工股本與企業其它股本比例的問題。

職工股本佔企業總股本的比例不能過低,大型企業最低應在10%以上,中小企業應在30%以上。主要目的:一是通過內部職工持股,以及其它股本的介入,改變原來單一的國有、集體資產結構,達到產權的多元化,除有特別規定,內部職工股本金和其它股本金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多佔比例甚至達到控股。我們發現,在一些企業,國有股份設置過大,而職工股僅佔百分之幾或者是零點幾。股權份額的不平等,企業經營機制難以有新的突破,所謂改制只是徒具形式。二是有利於企業治理結構和管理方式向市場化規範轉變。各投資方通過公司制企業,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行使;通過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層,實現財產權、決策權、監督權和管理權的相互制約。而如果職工股本金過少,就難以派出代表進入董事會和監事會,參加企業的決策管理和監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缺少職工代表的參與和職工股權的介入,從某種意義上講,企業內部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機制也很難真正形成。三是由於產權的明晰和權責的落實,限制了主管部門對企業的直接干預,促進政府原來直接管理企業運作方式的改變,使企業真正走向市場。

第二,職工股本構成的幾個主要來源。

1、職工貨幣資本投入。目前我國宏觀經濟形勢偏緊的狀況,在短期內難以改變,國家財政情況嚴峻,企業資金短缺,也是必須面對的現實。因此,我國的職工持股,只能主要地靠職工自身貨幣投入。以往企業對職工的集資、風險抵押金、合股基金以及股份合作制股金等,包括新一輪改制時,職工置換身份的經濟補償金,在企業和職工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都可以轉化爲公司職工股本金。

從今後的發展看,可以參照國外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一是設立若干基金,用於職工持股,如美國公司裡的職工持股計劃信託基金會,國家給予政策優惠;二是通過銀行信貸資金,以低利息向職工持股貸款,支持職工持股;三是在稅收政策上傾斜,利用減免稅的辦法,鼓勵職工持股。如可以允許在三年左右時間內,減收、免收個人所的稅,也避免了目前企業(職工)雙重納稅的情況。

2、企業歷年工資結餘派發。一般地說,企業裡都結存有因種種原由未處理完的工資結餘。這部分結餘應利用改制之機,合理合法地分配給職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配股獎勵。根據職工的貨幣出資,按比例派發。但由於工資結餘的歸屬權不光屬於在職人員,離退休職工也應有份。如果離退休職工不持股,而企業只對在職人員出資配股,實際上佔有了離退休職工的利益。因此,只能講拿出歷年部分工資結餘,對職工出資購股進行獎勵。二是這種配股,可以按崗位重要性、出資額比例派發,但職工之間差距不能過大,也可以採用平均配給方式,以免造成職工之間利益不合理佔有。三是這種配股,可以配所有權,也可以配分紅權。對職工享有分紅權的股份,可以通過年度利潤分配,逐步轉換爲所有權。也可以按職工的貢獻確定轉換比例,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作用。

3、集體資產配發。根據《企業法》、《華夏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等法規的規定,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財產屬於勞動羣衆集體所有。改制中,可以將這部分資產配發給職工,具體辦法可參照上條執行。在實際操作中,鑑於主管部門與企業對其中部分資產的來源與形成,認識上存在分歧,包括對其歸屬權的不同理解,目前也可以將其中一部分暫定爲企業集體資產,定性爲職工集體股(因企業不能自己持有自己的資產,上級主管部門也不能收入囊中),以後採取不同辦法,逐步過渡給職工。

4、工會實業盈餘。近十多年來,各地基層工會創辦了不少服務職工、服務社會的經濟實體,其中不少已有一定積累。在現代制度企業裡,股東權益的分割、回報是十分明確的。因此,工會不可能再象以前那樣,通過經常性地向黨委、行政彙報、協商,去爭取職工的福利。特別是逢年過節,工會以往習慣性地爲職工福利方面辦一些實事,但在股份制企業裡,這樣做的結果實際上侵佔了其他股東的利益。規範的辦法是,工會以自有資產(通過職工持股會)購股、入股,再用持有的股份分紅部分,爲職工多辦實事、好事。

第三,注意期股制和職工持股的兼容與促進。

職工持股的對象是企業的全體內部職工,期股制的對象主要是包括經營者在內的高層管理人員和開發、營銷、技術骨幹。實行期股制後,目的是對上述對象進一步激勵和約束。

期股制的核心是期權(ESO),是一種風險和利益一體的分配製度。採用股票期權的做法最早起源於美國,從80年代以後,大多數的美國公司都實行了這種制度。全球排名500強的大工業企業裡,至少有89%的企業對經營者實行股票期權制度。期權制以企業股票升值所產生的差價,作爲對企業經營者人力資本的一種補償。這種補償的底線和幅度,又與經營者自身的能力和努力緊密地掛鉤。企業期股制和目前許多地方推行的企業家(經營者)年薪制是兼容的,可以這樣理解:兩者都是分配製度改革的新形式,相輔相成,年薪制是從總體上規範,期股制是從股權上落實。

四、注意研究工會、職代會與職工持股會的關係,不斷規範職工持股會的運作。

工會既要維護企業和投資方的合法權益,更要表達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包括職工的勞動權力和資本收益,同時要注意因資本分配增加而減少勞動分配的問題,兼顧好各有關方的利益關係。因此,工會要加強使命感和責任心,以積極而慎重的態度,把規範、發展職工持股會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做好。

第一,工會與職工持股會兩者在組織性質、工作內容、活動方式、運作機制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從某種意義上講,或者說是本質的區別。

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羣衆組織。職工持股會由股份制公司(企業)內部職工自願出資組成,共同持有公司(企業)股份,並代表持股職工行使股東權利。從以上可以看出,工會組織是社會經濟發展矛盾的產物,其成員涵蓋了工人階級各個階層,是黨聯繫職工羣衆的橋樑和紐帶,其組織具有系統性;而職工持股會僅代表某個企業中的持股職工,或與該企業具有產權關係,某些特定企業羣體內的全部或部分持股職工,表達和維護與他們持有股本金相聯繫的財產所有權方面的權益,其組織體系是封閉的。

從各地情況看,職工持股會大多以工會法人在工商部門進行登記註冊,職工持股會也大多依託企業工會進行運作,並接受工會的領導和監督。這種方式有利於工會維護持股職工的利益,發揮工會在企業職工持股會中的作用,也便於規範職工持股會的運作。如果單獨把職工持股會登記爲社團法人,就會形成在一個企業裡出現兩個工人組織,而且職工持股會又是以明顯的經濟利益組織起來的,不僅政治上不利於職工隊伍的團結統一,而且一旦失去工會的組織和引導,還可能因經濟利益矛盾處理不當引發矛盾,不利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所以,工會不僅不能放棄職工持股會的工作,還要把職工作爲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新領域認真加以開拓。但是也要看到職工持股會與工會的性質不同,將職工持股會界定爲工會下屬或內設的組織,有些名不正言不順。我們認爲,職工持股會可以依託企業工會社團法人資格進行登記註冊,企業工會的負責人也可以通過選舉擔任職工持股會的領導職務,代表持股職工參與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等決策、監督機構。但工會不能包辦代替應由職工持股會討論和決策的事項。職工持股會以工會法人持股所發生的債務,也只能按照企業《職工持股會章程》的規定,以員工持有的股權承擔。

1、工會負責籌建職工持股會:募集職工股本金,申報建立職工持股會,負責召集第一次會議;以工會社團組織名義參加公司工商登記。

2、工會廣泛徵求職工意見後,提出職工持股會負責人候選人名單,提交職工持股會選舉;根據持股會在公司的產權分額,依據《公司法》、本公司《章程》以及有關政策規定,推薦職工董事、職工監事代表人選,參與管理、監督,表達、維護包括職工股本金在內的公司資本安全運作,維護持股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職工持股會與職代會的關係。職工持股會與職代會的不同,表現在組織性質、組織原則、基本職能、權力主體幾個方面,根據這些不同和管理、運作的規範要求,必須明確職責,處理好兩者的關係。

1、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企業民主管理基本形式,職代會制度體現了我國廣泛的基層民主政治制度的本質特徵。職工持股會是在股份經濟條件下,持股職工自願結合的經濟組織,形成一個投資主體,共同將資本投向公司,通過持股會參與管理。

2、職代會表達的是企業全體職工行使各項民主管理權力的集體意志,包括了持股職工和非持股職工;職工持股會主要是體現和維護持股職工的權益。職代會行使權力的主體是全體職工,持股會行使權力的主體是持股職工。持股會可以作爲職代會一個下屬專門委員會看待,爲了避免內容重複和減少層次,兩會可以合併召開,共同聽取有關報告,審議有關方案、決議,各自行使職權。

3、 職代會職工代表的產生。一般是按照職工人數的比例,根據代表性的條件,劃定選區並經選舉後產生。持股會的職工持股代表,基本條件是應持有公司(企業)的股本金。職工持股代表也應按照選區,分配名額選舉產生,不僅要根據職工人數,還要參照該選區職工持股數額。由於在企業裡職代會、職工持股會一般可採取‘兩會合一’的方式召開,兩會的代表也應儘量‘合一’,便於會議的操作。

4、職代會實行一人一票制,持股會既可以實行一人一票制,也可以實行一股一票制,有的地方也是這麼做的。但一般地說,目前不宜提倡職工持股會內部的一股一票表決(權)制。原因是許多地方職工之間持股額差距過大,有的甚至達到十分懸殊的地步,極容易造成持股會內部個人控股的局面。這種職工之間持股額差距大的情況,在新一輪改革中,由於各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推波助瀾,有愈演愈烈之勢。如果允許持股會內部個人持大股控股,少數幾個人可能會“四兩撥千斤”,控制持股會的組織權、財產權,從而操縱了持股會的運作,就失去了我們當初提倡職工出資共同持股、民主管理的初衷。

五、構建明晰法律和積極政策支撐的職工持股制度。

爲了規範和健康推動職工持股制度和職工持股會的發展,我們認爲,一定要加強法制建設,要明確職工持股的法律地位,通過立法和積極政策支持職工持股會的發展。

職工持股包括職工持股會,從雛形到發展。已有近20年的時間,雖然得到職工羣衆的廣泛認可,但至今未能形成大氣候,就我省的情況看,各地的發展也不平衡,有的在發展中‘轉型’,個別的自生自滅,總體上有萎縮的跡象。雖然箇中原由很多,但關鍵是缺乏法律上明確的認可和支持。可以說,至今尚未找不到一份有關職工持股會的地方立法,更談不上國家制定專門的法律。全國總工會、外貿部、國家工商總局曾聯合制定了《關於外經貿試點企業內部職工持股會登記暫行辦法》,確認持股會依託企業工會法人,以工會法人作爲股東或發起人,辦理工商登記註冊。至於持股會與工會之間在法律上是種什麼關係,沒有加以規定。

目前,包括我省在內僅有‘暫行(試行、試點)辦法’的省份也是屈指可數。因此,要發展職工持股制度,當務之急是出臺相關的法律。考慮到立法的過程,目前可採取三步走的辦法,即首先積極推進地方立法;再是在推進地方立法的同時,各地先出臺相關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對職工持股會和相關問題加以規範和明確,在實踐中爲立法作準備;三是在地方立法的同時,大力促進國家就職工持股包括職工持股會問題制定專門的法律。從全總到省(市)工會都應該將這項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合力攻關。

從我們祥林省目前的情況看,企業職工持股會一般由工會託管運作。但也存在不同認識,有人認爲從法律上是代理關係,即認爲工會是持股會的代理人。此說恐不能成立。如果工會與持股會是代理與被代理的關係,那麼工會就必然會有持股會對其代理行爲的授權,在這個授權範圍內,工會可以以持股會的名義自主決定對企業的投資等民事法律行爲,並由持股會承擔工會代理行爲的法律後果。實際上工會不能包辦、干涉職工持股會的日常事務,職工持股會應按照自己的《章程》規定開展工作。爲什麼企業職工持股會由工會託管運作,其含義如下:

其一,在公司註冊中,由於職工持股會以工會社團組織名義進行登記,工會對職工股本的運作就負有法律責任。應該看到,工會在其間更多的是承擔義務,而沒有實質意義上的權利。工會要更多地掌握企業的經營情況,介入管理和發展規劃,對工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爲持股會是投資者的組織,持股會會員並不包含企業的全體職工,重要的目的之一是獲利,這與作爲勞動者組織的工會在性質、職能、宗旨等方面並不一致,工會要注意通過職工持股會工作將維護持股職工的經濟利益與加強職工民主管理有機地結合。

其二,職工將資金投入持股會是個人的投資行爲,必須在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企業的有關規定,委託持股會代行股東權利。持股會具有完整的章程、機構和財產,有着自己的活動方式,對內部事務具有完全的決定和管理權。因此,工會也不能作爲職工持股會的法定主管領導,職工持股會的管理、運作必須依法進行。

其三,工會的‘託管運作’主觀上是迴避可能產生的法律責任。職工持股會的投資可能會涉及到企業以外的債權債務關係,這些民事關係的發生,從法律上講,涵蓋了工會組織這一‘當事人’( 民事主體),因爲持股會是以工會社團法人名義進行的工商登記。然而這些民事關係的發生,有給工會造成難以處理問題的可能性。爲工會自身安全考慮,只能從加強管理入手,對職工持股會的民事權利加以嚴格限定。”

說到這裡,原本就該說“我的話講完了”,但蕭宸卻是故意頓了好幾秒,讓所有人都有些疑惑地把目光聚集在他臉上之後,才一字一頓地說道:“以上這些話,我會在遼安和龍江也做同樣的要求,對於沒有按照這個辦法進行改制的企業,上溯兩年以內的,要重新按照這個辦法辦理……你可以說這個辦法暫時還不是制度,你可以不辦,當然,是這樣。但我今天明確地告訴你,你不辦可以,不過你最好能經得起調查。”

此言一出,祥林全省頓時一肅,尤其是最近兩年改制完和正在改制中的國有企業,忽然變得有些惶惶然起來。不少國企高管私底下發牢騷:“這是振東辦呢?還是震東辦?這麼任性胡來!”

第27章 風捲塵沙起第7章 更好的辦法(下)第40章 太湖“公主”(二)第53章 新年前夕第35章 這話過了吧?第40章 風雲今朝起第47章 幫個忙好不好?第9章 三峽建委副主任第12章 變生黃龍第49章 星城之行(下)第56章 準備抗洪第11章 革命老區第14章 兩個臭皮匠第31章 一波又起第27章 釣魚第21章 誰監督黨第25章 去金寧第8章 再遇,專訪第19章 花月夜事件(中)第67章 意外的堅持第65章 蕭書記看球第98章 去挖牆角第12章 書記碰頭會第82章 夜宴(下)第16章 徐書記第58章 爭鋒常委會第80章 謝書記請辭第8章 投資與視察第36章 雷霆(一)第10章 語馨借錢(一)第140章 父與子第41章 開始收網第8章 同學會面(上)第9章 懲戒(上)第44章 揮別第117章 一石千層浪(下)第7章 求是,唯實(上)第27章 大伯,我辦不到第38章 班底聚會(上)第11章 第一次常委會第30 市府換屆前第72章 陰雲密佈第49章 “紀實”不紀實(下)第54章 江東兩會第26章 一波三折第38章 蕭氏風格(一)第82章 蕭字當頭第40章 佈局瀟南(二)第30章 暖心朗柳第120章 蕭宸被抓第26章 “神仙打架”了第77章 委府之爭第156章 升官在即第47章 幫個忙好不好?第48章 人民網專訪第73章 動手了!(下)第11章 蕭書記的建議083章 小衝突大問題下第74章 效鄭莊公舊事第32章 人格感召第48章 新的任命第140章 父與子第95章 考較(上)第3章 表哥來了第15章 內幕(二)第21章 疑竇叢生第24章 再見第9章 常委會小挫第61章 湖邊談話第22章 夜色(下)第9章 這女警真美(上)第31章 一波又起第57章 如此隱情第7章 更好的辦法(下)第90章 吻第21章 疑竇叢生第16章 落幕和開幕第23章 蕭主任啊要爭氣第22章 夜色(中)第22章 夜色(上)第22章 夜色(中)第19章 敲定第66章 下一步規劃第109章 鷹派酒會(上)第3章 挑選秘書第82章 林森之歿第49章 星城之行(下)第38章 班底聚會(中)第90章 想買生產線第2章 江東班子第75章 新書記第81章 區委書記第143章 刀和槍第78章 風暴前夜第116章 反差第1章 蕭老住院第112章 統一思想第107章 失敗的砍價第21章 顧副局長第25章 十九大,局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