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一、總類

發展黨員

一、總類

150.新時期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及其基本含義是什麼?

2004年6月印發的《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指出,發展黨員工作必須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這是根據黨所面臨的任務和黨員隊伍的現狀,以及建國以來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來的。這一方針體現了從嚴治黨的思想,具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其基本含義是:

“堅持標準”,是指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不能降低標準或另立標準。

“保證質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培養與發展的關係,把質量放在第一位,嚴格把好“入口關”,確保發展黨員質量。

“改善結構”,是指發展黨員要注意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構成和分佈,以利於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提高黨組織的戰鬥力。

“慎重發展”,是指必須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嚴格履行入黨手續,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是辯證統一的有機整體,不能把它分割開來。在貫徹執行中,一定要全面理解,正確地貫徹執行,防止片面性和盲目性,以保證發展黨員工作的正常進行。

151.發展黨員工作應堅持哪些原則?怎樣理解這些原則?

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堅持“入黨自願的原則”,是指對沒有入黨要求的人不能採取說服動員的方式,使其在並非自願的情況下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這是因爲申請入黨,就意味着做好承擔一個共產黨員的責任的準備,決心爲黨的事業奮鬥終身,在黨和人民利益需要的時候,能夠義無反顧地犧牲自己的一切,這是需要本人經過鄭重考慮的,來不得半點勉強。如果本人沒有入黨願望,即使把他拉入黨內,他也不可能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吸收這樣的人入黨是毫無意義的。

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是指對入黨積極分子要逐個進行考察和審查;發展入黨時,要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討論時,要逐個進行討論和表決;黨委審批時,要逐個進行審議和表決。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並不是說每次支部大會只能討論一個申請人入黨。一次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應該逐個討論,逐個表決。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發展黨員質量。

152.當前發展黨員工作的重點是什麼?怎樣正確理解和把握髮展黨員工作的重點?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提高發展黨員質量,重視從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這樣提出,突出了當前發展黨員工作的重點。

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實行有重點地發展黨員,是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中黨員隊伍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堅持有重點地發展黨員,是改善黨員隊伍結構和分佈,解決部分單位、部門黨的力量薄弱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和黨組織戰鬥力的有效措施。

強調有重點地發展黨員,必須以保證黨員質量爲前提,絕不能降格以求。工作中,既要考慮需要,又要注意現實的可能性,防止盲目發展;既要考慮重點,又要注意一般,防止顧此失彼。

153.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對在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提出了以下基本要求:

(1)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和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來發展黨員。要把這項工作放到黨的工作大局中去謀劃、去推動,在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2)堅持黨員標準,嚴格工作程序。要堅持質量重於數量的原則,着眼於保持黨的先進性,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發展黨員,着重看發展對象是否自覺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覺爲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鬥,是否在工作和社會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績。嚴格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認真履行入黨手續,堅持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新黨員的質量。

(3)堅持改善結構,保持均衡發展。要着眼於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佈,注意在生產、工作第一線發展黨員,注意在青年、婦女、少數民族中發展黨員,注意在高知識羣體和各類人才中發展黨員,注意在黨的力量比較薄弱的地方發展黨員。堅持有領導、有計劃地發展黨員,防止和避免突擊發展、長期不發展、發展數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現象,防止和糾正“分指標、卡比例”等錯誤做法。

(4)堅持教育引導,做好基礎工作。要把發展黨員工作的着力點放在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上。要積極主動地開展教育引導工作,努力把社會各方面的先進分子凝聚到黨組織的周圍。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爲發展黨員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5)堅持求真務實,與時俱進。要注意研究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黨員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探索新方法,使發展黨員工作始終體現時代要求。

154.發展黨員的手續和工作程序有哪些?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發展黨員的手續和工作程序有:

(1)要求入黨的人自願向所在地(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入黨

申請;

(2)黨支部接到申請入黨人的申請書後,一般應及時研究能否將其列爲入黨積極分子;

(3)申請入黨人被列爲入黨積極分子後,黨支部應落實具體措施,對其進行培養教育和考

察;

(4)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後,黨支部要研究能否將其列爲發展對象;

(5)入黨積極分子被列爲發展對象後,黨支部要幫助本人確定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安排其參加短期集中培訓,對其進行政治審查,進一步廣泛徵求黨內外羣衆對其入黨的意見(這幾項工作可以交叉進行);

(6)做完上述工作後,支部委員會要對發展對象進行全面分析,並寫出發展對象綜合審查報告,連同其有關入黨材料一併報上級黨組織預審;

(7)經上級黨組織預審同意後,支部委員會即可將《入黨志願書》發給本人填寫;

(8)《入黨志願書》填好後,支部委員會要認真進行審查,認爲合格後,即可召開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並報上級黨組織審批;

(9)上級黨組織在批准申請人入黨前,要指派專人同申請人談話,作進一步的瞭解;

(10)上級黨組織召開委員會,在聽取談話人的彙報和組織部門的意見後,集體討論審批;

(11)被批准入黨的預備黨員,黨支部要落實措施對其進行一年預備期的教育和考察,並安排其參加入黨宣誓儀式;

(12)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應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爲正式黨員的申請,黨組織要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爲正式黨員。

155.發展黨員工作應着重抓好哪些環節?

發展黨員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四個環節:

(1)要着重抓好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如何,直接關係到發展黨員的數量和質量。因此,基層黨組織要花大力氣抓好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努力建設一支數量較多、素質較高的入黨積極分子隊伍。這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2)要着重抓好嚴格履行入黨手續。發展黨員,必須堅持自願申請,並嚴格履行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的入黨手續,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另搞一套或擅自更改,隨意變通。

(3)要着重抓好發展黨員質量,嚴把“入口關”。發展黨員,一定要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不管是什麼情況,是什麼人,都不得吸收到黨內來。堅決糾正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嚴格防止企圖利用執政黨的地位謀取私利或投機鑽營的人混入黨內。

(4)要着重抓好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黨組織要加強對其教育和考察。預備期滿能否轉正,要以是否履行黨員義務、符合黨員條件爲依據,不能降格以求。防止和糾正平時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草轉正或隨意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不負責任的態度。

156.發展黨員工作要注意處理好哪些關係?

發展黨員工作要注意處理好以下關係:

(1)要注意處理好需要與可能的關係。需要與可能,兩者密切相關,絕不能只片面強調一面。當前,強調要重視在生產、工作一線和高知識羣體、青年中發展黨員,這是現代化建設和黨的自身建設的需要。但這種需要與實際的可能性應當一致起來。有些單位如果生產、工作一線和高知識羣體、青年中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少,培養教育工作沒跟上,就不能片面強調需要,而盲目發展。否則,就會降低黨員標準,造成發展質量問題,就會使良好的動機產生相反的效果。因此,發展黨員既要考慮需要,更要考慮可能性,要把需要建立在可能的基礎上,這樣才能真正適應黨的事業發展的需要。

(2)要注意處理好數量與質量的關係。數量與質量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兩者不可分割。質量要通過一定的數量反映出來,沒有一定的數量,也就無質量可言。長期不發展黨員,當然不存在發展黨員質量問題。但有了數量,也不等於就有了質量。如果離開了質量求數量,就會使黨員隊伍素質下降,就會影響黨組織的戰鬥力。因此,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既要有一定的數量,更要保證質量,要在堅持質量的前提下求數量。當數量與質量發生矛盾時,首先要考慮保證質量。

(3)要注意處理好積極與慎重的關係。所謂“積極”,就是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有計劃地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不斷給黨補充新鮮血液,使黨的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所謂“慎重”,就是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採取慎重的態度,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確保發展質量。積極與慎重是互相聯繫,不可分割的。只積極而不慎重,就會片面追求數量,降低黨員標準;只慎重而不積極,就可能產生關門主義的傾向。因此,應將兩者統一起來,做到既積極,又慎重。這樣才能做好發展黨員工作,保證發展黨員質量。

(4)要注意處理好培養與發展的關係。申請入黨的積極分子,一般應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才能列爲發展對象。這是因爲沒有一定的時間,就完不成對其培養教育的任務和對其考察的要求。這是根據多年來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和入黨積極分子成熟的一般規律提出來的。但衡量入黨積極分子是否成熟,能否發展,不能僅以培養教育時間的長短爲依據。有的同志雖經較長時間的培養教育,不一定就具備黨員條件;有的同志培養教育的時間雖短些,不等於就不具備黨員條件。因此,分析入黨積極分子是否成熟,能否發展,既要看培養教育的時間,又不能機械地卡時間。而應從實際出發,具體對象,具體分析。

157.發展黨員工作要注意澄清哪些觀點?

發展黨員工作要注意澄清以下觀點:

(1)要澄清“現在是‘初級階段’,對黨員的要求不能太高”的觀點。持這種觀點的同志認爲,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根據馬克思主義“存在決定意識”的理論,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們的思想覺悟不可能很高。因此,不能對黨員要求太高。這種觀點顯然是片面的。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制定路線、方針、政策都不能脫離和超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的實際狀況。但這並不意味着黨對黨員的要求有任何降格,因爲我們黨的性質沒有變。作爲一名共產黨員,始終要以

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對每一名要求入黨的同志當然也應如此。

(2)要澄清“有些黨員表現也不怎麼樣,何必對發展對象要求這麼嚴”的觀點。目前黨內確實存在一些表現差的黨員,但這主要是個教育問題,經教育無效的,還可以勸其退黨或黨內除名;違反黨的紀律的,還將受到黨的紀律處分。但吸收新黨員,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嚴格要求,絕不能以部分黨員表現差爲由,而降低對發展對象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發展黨員質量,始終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

(3)要澄清“既然能當幹部,入黨還有啥問題”的觀點。在討論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入黨時,常常有人這樣提出:“既然能當幹部,入黨還有啥問題。”言中之意:幹部標準要高於黨員標準。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幹部標準,是根據黨的基本路線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提出的;而黨員標準,是根據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的要求提出的。兩者雖有密切的聯繫,但要求不完全相同。幹部標準要強調德才兼備;而黨員標準要強調理想、信念。具備黨員標準,不一定可以當幹部;能當幹部,不一定就可以入黨。吸收幹部入黨,同樣要按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全面衡量。

(4)要澄清“能做好本職工作,就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觀點。這是一種模糊認識,是把黨員標準與職業要求混淆了。職業要求,是一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爲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崗位條件,是對普通從業者的要求;而黨員標準,是對黨員言行所作出的一種規範和準則,是對工人階級中的先進分子的要求,兩者不能混淆。作爲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應當按照本崗位的職業要求,做好本職工作。但做好本職工作,不等於就具備黨員條件。不能把黨員降低爲一般職員。

158.發展黨員工作要注意防止哪些偏向?

發展黨員工作要注意防止以下偏向:

(1)防止只看生產、工作、學習好,忽視政治素質。生產、工作、學習好,僅僅是入黨的一個條件,能否吸收入黨,應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全面衡量,尤其要看其政治素質。一個人,只有具備了黨章規定的共產黨員應當具備的政治素質(包括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等),纔有可能成爲黨的隊伍中的一員;否則,其他方面再好也不能入黨。有的同志,雖在自己的崗位上取得了出色的成績,但不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可以成爲某一方面的先進,卻不能發展入黨。這是我們黨的性質所決定的,以保持黨的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使黨能夠擔負起歷史賦予的使命。

(2)防止只看是能人、名氣響,不用黨員標準來衡量。改革開放以來,在生產 經營、企業管理、業務技術等方面涌現了不少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貢獻,並帶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能人,這些人在羣衆中影響大、名氣響,黨組織應當重視在他們中發展黨員,但必須堅持用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全面衡量,不能把改革開放以來涌現出來的能人、名人,同工人階級先進分子等同起來,更不能用吸收入黨作爲對有突出貢獻的能人、名人一種精神上、政治上的“酬勞”和“鼓勵”。

(3)防止只看一時一事表現,不進行全面歷史的分析。一個人在一段時間裡,或在某一項工作中,或在某一件事情上表現積極是容易做到的,但這種積極往往不能反映一個人的本質,有的人還可能存有不良的動機,當其個人目的達不到時,這種“積極”就有可能消失。因此,看一個同志是否具備黨員條件,應當對其進行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深入的而不是表面的分析。要看其一貫表現,而不能只看其一時一事表現。否則,就有可能把一些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造成不良影響。

(4)防止以個人感情代替黨員標準。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常常存在這樣一種現象:當討論一位同志能否發展入黨時,有的同志往往以個人感情代替黨員標準。感情好的,就認爲符合黨員標準;反之,就認爲不符合黨員標準。至於黨內外羣衆對這位同志的意見,往往聽不進。這種情況,干擾着黨的發展工作,並有可能將一些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入黨。因此,在討論發展黨員時,要防止一些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不顧黨內外羣衆反映,而是以個人感情代替黨員標準。

159.怎樣正確制定和實施發展黨員工作計劃?發展黨員能“分指標、卡比例”嗎?

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一般要採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方法。自上而下,就是上級黨組織要通過總結實踐經驗,根據需要和可能,對發展黨員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自下而上,就是從支部開始,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導性意見和本單位入黨積極分子、黨員隊伍等實際情況,逐級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上級黨組織要在綜合下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本地區(單位)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

制定和實施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應注意以下問題:

(1)制定計劃前,要對黨員隊伍和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進行調查分析,從本地區(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實事求是。既要考慮需要的情況,又要考慮可能的條件,不要互相攀比,盲目追求數量。

(2)上級黨委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離不開數量和相應的結構比例的要求,但不能把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分解成絕對數量、比例層層下達至支部。給支部“分指標、卡比例”的做法是錯誤的,必須堅決糾正。

(3)要明確發展黨員計劃是指導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各級黨組織對發展黨員計劃既要維護其嚴肅性,又要有靈活性,不能機械地執行計劃。計劃確實完不成,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不能降格以求。

制定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與發展黨員“分指標、卡比例”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不能混爲一談。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是黨委對一個時期發展黨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手段。“分指標、卡比例”,是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一種錯誤做法。它不顧主客觀條件,只是簡單化地將發展黨員計劃分解成絕對數量、指標,層層分配到基層直至黨支部,這種做法不利於保證新黨員的質量,必須堅決糾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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