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發展黨員_三、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三、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174.什麼是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應具備哪些條件?

入黨積極分子,是指申請入黨人經黨組織討論研究,被列爲培養教育和考察的對象。

入黨積極分子除黨章第一條規定的條件外,一般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向黨組織遞交了書面入黨申請,入黨信念堅定;

(2)有一定的政治覺悟,思想進步,作風正派,團結同志;

(3)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等方面表現較積極。

175.黨支部接到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後,要否觀察一段時間才能討論能否將其列爲入黨積極分子?

黨支部接到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後,如對其情況比較瞭解,一般應及時討論能否將其列爲入黨積極分子,以便及時對其進行培養教育。如因特殊情況,黨支部對申請人不大熟悉,需要一段時間瞭解,推遲討論也是可以的,但時間不宜太長,並要及時與其談話,不能將其長期擱置,不予理睬。有的黨組織認爲,申請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後,要觀察半年至一年,才能討論能否將其列爲入黨積極分子。實踐證明,這樣做不利於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而且容易挫傷申請人的積極性。

176.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的內容和要求有哪些?

申請入黨的人被確定爲入黨積極分子後,黨組織要對他們進行以下內容的教育:

(1)黨的基本理論教育。當前應重點進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解決好思想上入黨的問題。

(2)黨的基本路線的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認識到黨的基本路線,是關係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是中國強盛的根本保證。從而自覺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

(3)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性質、指導思想、宗旨、綱領、任務,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等,幫助他們提高對黨的認識,初步確立爲黨的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4)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教育。通過教育,使他們懂得黨在長期革命鬥爭中形成的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羣衆、批評與自我批評等優良作風,是我們黨取得革命和建設勝利的法寶,從而自覺地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5)除以上的教育內容外,還應根據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狀況,進行現代科學技術和其他知識的教育,增強他們爲人民服務的本領。

177.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申請入黨人被列爲入黨積極分子後,黨組織應當從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採取切實可行的方法,對他們進行培養教育。培養教育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給每個入黨積極分子落實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培養聯繫人,負責對其進行經常性的幫助教育。做到組織上有人管,思想上有人幫,作風上有人帶。

(2)通過“雙學”小組、系列講座、短期培訓班等多種形式,有計劃地、系統地組織他們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等規定的教育內容,使他們逐步做到思想上入黨。

(3)吸收他們聽黨課,參加接收新黨員的支部大會、預備黨員入黨宣誓儀式、優秀黨員命名錶彰大會以及黨內其他有教育意義的活動,讓他們直接接受黨內生活的薰陶。

(4)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並給予關心、支持和幫助,讓他們在完成社會工作的過程中增強黨的觀念和羣衆觀念,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

(5)要求他們經常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和工作情況,定期對他們的表現情況進行考察和分析,並與他們談話,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178.培養聯繫人應具備哪些條件?其主要任務有哪些?能否請上級黨組織領導成員擔任培養聯繫人?

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繫人,應當由經過一定時間黨內生活的鍛鍊,能夠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先鋒模範作用發揮得比較好的正式黨員擔任。其主要任務有:

(1)經常瞭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鼓勵和幫助他們發揚優點,克服缺點,積極上進,端正入黨動機。

(2)經常向黨小組、黨支部彙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情況,提出加強培養教育的意見和建議。

(3)在入黨積極分子基本具備入黨條件時,向黨小組、黨支部提出將其列爲發展對象的建議。

培養聯繫人,一般由本單位黨員擔任。在特殊情況下,如申請入黨人是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而本單位黨員又由於水平限制,難以履行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職責時,可以請上級黨組織領導成員擔任培養聯繫人。

179.黨支部應多長時間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有哪些?

因此,《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入黨動機是否端正;二是思想覺悟是否高;三是政治品質是否好;四是工作、學習等方面表現是否積極。考察的結果要記入《入黨積極分子教育考察登記表》,作爲衡量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黨員條件的重要依據。

180.怎樣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入黨動機?

入黨動機,是指一個人要求入黨的內在原因和真實目的,是推動人們爭取入黨的精神力量。正確的入黨動機概括地說,是爲了獻身共產主義事業,更好地爲人民服務。而有些人入黨動機是不正確的,甚至是錯誤的。看一個同志入黨動機是否端正,從大的方面講,主要看三個方面:一是看其有無爲共產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堅定信念;二是看其有無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思想和樂於奉獻的精神;三是看其有無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的覺悟和要求入黨的實際行動。

181.怎樣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覺悟?

思想覺悟,是指對社會、政治問題的認識、態度,以及對個人的社會責任的認識等。由於人們在社會實踐中所處的地位、環境不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以及各種內在因素的差異,人們的思想覺悟程度也不同。因

此,黨組織應從多方面考察發展對象的思想覺悟。當前,應當着重看其能否正確認識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能否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能否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係,始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克己奉公,不謀私利,自覺抵制各種消極腐敗現象;能否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爲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能否對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和一切錯誤的東西,做到是非分明,自覺抵制,並敢於開展批評鬥爭。對思想覺悟很低的人,黨組織絕不能吸收其入黨。

182.怎樣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品質?

政治品質,是一定的政治原則和規範在個人思想和行爲中的體現,是一個人在一定的社會環境和物質生活條件中,通過一定的社會生活實踐和教育的薰陶以及個人自覺的鍛鍊和修養逐步形成的比較穩定的品性。審查一個同志的政治品質,主要看其在工作和社會活動中能否堅持實事求是,按原則辦事;對組織和同志是否忠誠老實,光明正大。對那些爲了達到個人某種私慾,見風使舵、看人辦事的人,拉關係、搞派性、背後做“小動作”的人,文過飾非、弄虛作假的人,表裡不一、陽奉陰違的人,造謠誹謗、誣告陷害他人的人,等等,絕不能讓他們進入黨內。

183.入黨積極分子是否都要填寫《入黨積極分子教育考察登記表》?

填寫《入黨積極分子教育考察登記表》是基層黨組織在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進行檢查督促的一種有效措施,它對做好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有促進作用。但這不是對入黨積極分子培養教育的硬性規定和必備的手續,各單位也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或創造出更好的方法對其進行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是否都要填寫此表,各單位可以從實際情況出發,可以都填寫,也可以選擇部分重點培養教育的積極分子填寫。

184.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單位時,調出和調入單位的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

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單位,調出單位黨組織應將他們的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以及黨組織對其鑑定的意見等有關材料,及時轉給調入單位黨組織。調入單位黨組織收到有關材料後,要及時進行研究,同新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談話,瞭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況,並落實對其繼續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措施(包括指定黨員作其培養聯繫人)。

185.什麼是發展對象?發展對象與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有何區別?

發展對象,是指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黨支部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和黨內外有關羣衆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分析研究,認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準備近期發展的人。

發展對象與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既有聯繫,又有區別。凡符合黨章第一條規定,向黨組織正式提出入黨申請的人,均稱作“申請入黨人”。申請入黨人經黨組織討論研究,被列爲培養教育和考察的對象,稱作“入黨積極分子”。申請入黨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是對要求入黨的人不同階段的稱謂,也是衡量申請入黨人的成熟程度的標誌。

186.將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爲發展對象,一般應具備哪些條件?

將入黨積極分子確定爲發展對象,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一般應經過黨組織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調動工作單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的時間可以連續計算),不到一年的,除個別表現突出者外,一般不宜過早確定爲發展對象。

(2)黨組織對其進行了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等內容的教育,並經考查,基本達到要求。未進行上述內容的教育,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知識不甚瞭解或知道甚少的,不能確定爲發展對象。

(3)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準備近期發展。對先進性不明顯,羣衆威信不高,尚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不能確定爲發展對象。

187.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爲發展對象的程序有哪些?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爲發展對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培養聯繫人提出建議。

(2)黨小組討論研究,提出意見。

(3)團組織推薦(限共青團員和青年)。

(4)黨支部聽取黨內外有關羣衆的意見。

(5)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綜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188.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有哪些程序?

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的程序主要有:

(1)團支部委員會對申請入黨的團員在廣泛聽取團內外有關羣衆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推薦對象的初步人選。

(2)團支部委員會將推薦對象的初步人選向黨支部彙報,聽取黨支部的意見。

(3)在黨支部原則同意的情況下,召開團支部大會,由團支部委員會介紹推薦對象初步人選的情況,然後由團支部大會討論通過。

(4)團支部委員會將團支部大會討論的意見填入《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審覈表》(以下簡稱《推薦表》),並一式三份報上級團委(含授權審批接收團員的團總支,下同)審查。

(5)上級團委在考察的基礎上,召開團委會進行審議,並在《推薦表》上籤署意見。然後將《推薦表》分別送給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被推薦對象所在單位黨支部。

(6)黨組織應及時討論團組織推薦的對象,並將討論意見及時反饋給團組織。

團支部(總支部)和團委書記由上一級團組織參照上述程序組織推薦,並負責填寫《推薦表》。

189.怎樣保證發展對象短期集中培訓的效果?

爲了保證發展對象短期集中培訓的效果,應做好以下工作:

(1)摸清培訓對象的情況。培訓前,應當瞭解培訓對象的有關情況和思想狀況,以便在培訓中能夠緊密結合實際,做到有的放矢。

(2)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培訓應針對培訓對象的特點,採取自學、授課(輔導)、討論(交流)相結合的方式,也可請優秀黨員和老黨員作報告、講傳統、談體會。

(3)注意檢查培訓效果。培訓結束時,要求培訓對象聯繫思想實際,寫好學習總結。

同時,要組織必要的考試或考覈,檢查培訓對象的學習效果。

(4)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上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要經常瞭解培訓情況,加強檢查指導,注意總結經驗,幫助解決培訓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逐步完善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培訓質量。

190.發展對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短期集中培訓怎麼辦?

發展對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集中培訓的,黨組織可安排他們利用一定的時間學習指定的文件,並搞好學習輔導,加強督促檢查。學完規定的文件後,黨組織應對其進行考試或考覈,並要其寫好學習總結,切實保證學習效果。

191.如何審查發展對象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

審查發展對象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首先要調查清楚發展對象親身經歷了哪幾次重大的政治鬥爭。然後要調查清楚發展對象在這幾次鬥爭中的政治立場、思想傾向,對重大原則問題的態度、認識和言行等。主要看他能否站在工人階級的立場上,旗幟鮮明地捍衛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能否爲了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勇於同一切錯誤思潮和傾向進行鬥爭;能否同黨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否自覺清理思想,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192.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怎樣正確掌握“既要嚴格,又不宜太繁瑣”?

發展對象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一貫思想傾向和政治表現,特別是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黨組織要嚴格審查。以下情況則應從實際出發,不宜太繁瑣:

(1)通過查閱本人檔案等有關材料和與本人談話,情況清楚的,不再調查。

(2)對與發展對象入黨沒有多大關係的問題和一些不必要搞清楚的細枝末節,不必調查。

(3)對與發展對象無聯繫或聯繫不多、影響不大的非直系親屬,不要調查。

193.調查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時,可否查閱其人事檔案?

調查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時,可通過有關單位黨組織瞭解,一般不要查閱其人事檔案。

194.徵求黨內外羣衆對申請入黨人的意見,一般採用哪些方式?召開羣衆座談會應注意哪些問題?

徵求黨內外羣衆對申請入黨人的意見一般採用以下方式:

(1)個別訪談。即分別找有關人員進行個別瞭解,聽取對發展對象的意見。個別訪談,羣衆一般沒有顧慮,願意講真話,效果較好。

(2)開座談會。即找若干羣衆集體座談對發展對象的意見。以座談會的形式聽取意見,可以對某些問題開展討論,加深瞭解,有利於統一認識。

(3)民意測評。即將需要了解的內容印製成表,發給有關羣衆徵求意見。民意測評,是廣泛聽取羣衆意見的一種方式,操作簡便,結果準確。

(4)進行公示。即將發展對象的有關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現任職務、主要經歷、申請入黨時間、支委會意見等,通過張榜的形式或以大會的形式向黨內外羣衆公佈(見附例)。進行公示,透明度高,徵求意見的範圍廣。

黨組織召開羣衆座談會的目的是要聽到羣衆對發展對象的真實反映和意見。爲此,黨組織召開座談會徵求對發展對象的意見時,除掌握會議的人正確引導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每次座談會的人數不宜過多;二是不要將對發展對象持不同意見的人放在一起座談;三是不要將黨員和非黨羣衆放在一起座談。否則,將會影響不同意見的發表,羣衆的意見就難以聽到,座談會就可能流於形式。

195.對發展對象進行預審時,應注意審查哪些內容?

對發展對象進行預審時,應注意審查以下內容:

(1)入黨材料是否齊全,各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具體措施是否紮實有效;

(3)是否經過短期集中培訓,成績是否合格;

(4)是否經過政治審查,重要問題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經歷、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是否清楚;

(5)是否廣泛聽取黨內外羣衆的意見,羣衆反映是否好,羣衆威信是否高;

(6)入黨動機是否端正,思想覺悟是否高,政治品質是否好;

(7)工作、學習等方面表現是否突出,先進性是否明顯。

196.對發展對象進行預審是否都要經黨委會討論?

對發展對象進行預審,應根據不同對象區別對待:工人、農民等羣衆和一般幹部的入黨預審,經黨委組織部門審查討論即可;中層以上領導幹部的入黨預審,一般應經黨委會審查討論;同級行政負責人入黨預審,除同級黨委審查討論外,還應按幹部管理權限,徵求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

197.發展對象綜合審查報告應寫哪些內容?

發展對象綜合審查報告一般應寫以下內容:

(1)基本情況。主要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文化程度、工作年月、現任職務(含專業技術職務)等;

(2)經歷(包括學歷)。每段經歷均應寫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部門)任何職;

(3)獎懲情況。應寫明何時因何原因受到何單位(部門)給予的何種獎勵或處分;

(4)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應寫明姓名、稱謂、工作單位、職業(職務)、政治情況等。如有重要問題,應將問題的結論、對其影響的程度等情況寫清楚;

(5)政治歷史問題。應寫明問題的主要情節、性質、結論、組織處理意見、本人認識態度等;

(6)培養、教育情況。主要寫明申請入黨年月、列爲入黨積極分子年月、列爲發展對象年月、參加短期集中培訓年月,對其培養教育的時間、內容、方法和效果等;

(7)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情況。主要寫明聽取黨內外羣衆意見的方式、範圍,以及黨內外羣衆的主要反映和意見;

(8)主要表現。應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全面反映,特別是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等政治素質應當具體寫明,不能只寫工作表現;

(9)支委會意見。主要寫支委會討論分析的情況,包括對其總的評價、是否具備黨員條件、準備何時發展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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