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分級公平嗎?街友收入差4倍 新制歸同類

對經濟弱勢來說,手頭每塊錢都要精打細算,社宅租金卻貴得讓這羣人住不起。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扣掉社宅租金後的錢,根本沒辦法好好過生活,真的很沒安全感。」原本露宿街頭的阿峻,靠着低收入戶身分獲取每月一萬元的收入補助,也幸運地抽中臺北市萬華社宅,最後忍痛放棄。

阿峻七十一歲了,他慢性病纏身,每月要回診三個科別,除了需負擔醫療支出,健康欠佳加上高齡,工作難尋,只能偶爾去芒草心協會的新手村做做手工,大部分收入仍是依賴政府補助。

好不容易抽中社宅,單人套房租金打折下來,加計管理費和水電雜支,每月要支出七千元,遠超過他每月收入的一半,不得不放棄資格,到外面承租六千元的雅房,窩在四、五坪的老宅,再靠租屋補助,將居住支出控制在一千元以內,才能勉強生活。

低收入戶,卻無法負擔社宅,阿峻不是唯一。

關懷協助無家者的芒草心協會,最近收到許多街友請求協助,協會秘書長李盈姿指出,對經濟弱勢來說,手頭每塊錢都要精打細算,居住支出不應超過可支配所得的百分之卅,社宅租金卻貴得讓這羣人住不起。

全臺登記列冊的無家者約有三千人,平均每月收入爲六千到八千元,年輕街友還能靠打工獲取月收兩萬四千元,儘管收入不同,這羣人在社宅租金新制中都被視爲「同種人」,要繳納相同租金。更何況社宅租金不如外界想像的「可負擔」,不少人抽中後就因租金昂貴,被迫放棄入住資格,未來恐怕更住不起。

街友在社宅租金新制分級中,與中低收入戶同被列爲第二級,承租社宅可打四到五折。但即便同爲街友身分,但有人零收入,有人靠資源回收、舉廣告牌,領取每月六千至八千元的所得,在工地打工可取得每月兩萬多元收入,收入差距之大,入住社宅時卻因身分相同,被收取同額租金,也讓公平性被打問號。

李盈姿表示,政府以中、低收入戶作爲租金分級的指標,但中低收申請門檻相當嚴格,許多經濟弱勢都被排除在外,「平時拿不到補助,如今連社宅租金優惠都拿不到」,她建議,除了應採收入別作爲租金衡量標準,也該規畫「零階租金」,讓每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費一倍的人,能夠負擔更少的租金,有效減輕弱勢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