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中籤率偏低 監院促請加速研擬租金分級收費制

社宅住宅中籤率偏低,較難滿足民衆需求,監察院今促請中央和地方政府應攜手提升社會住宅興辦速度與量能,同時建議政府應加速研擬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蔡雯如攝)

社宅住宅中籤率偏低,較難滿足民衆需求,監察院今促請中央和地方政府應攜手提升社會住宅興辦速度與量能,加速研擬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宅真正成爲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

監察院指出,我國都會區居住成本過高,高房價成爲十大民怨之首,除了經濟、社會弱勢外,愈來愈多年輕人或中產階級面臨買不起房、租不起房的困境,甚至衍生不敢結婚或生子等問題,成爲影響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

監委賴振昌、蔡崇義調查發現,政府2017年推動社宅興辦計劃,預計2024年底興建12萬戶社宅,雖內政部統計,去年12月底興建9萬多戶社宅,包含既有、新完工、興建中與已決標待開工,興辦進度78.37%,預估今年底可達標。

不過,監委認爲,決標與實際完工日期有時間落差,因此完工可入住的社宅並不足,導致社宅中籤率偏低,難滿足民衆需求,更遑論健全租屋市場,達到購屋市場相互調控的市場均衡機制,造成外界質疑效率不彰。

監委指出,社會住宅是我國當前重要的居住政策,卻因都會區寸土寸金、覓地困難,如何取得適合基地,成爲興建社會住宅最大挑戰,但截至去年中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各直轄市政府管有6都範圍內遭佔用的住、商、工用地高達537.12公頃,明顯未發揮社會與全民福祉使命。

監委指出,雙北地區部分2至3房型社宅租金落在2萬元至4萬500元間,恐已超出一般承租人的負擔能力,有悖社宅照顧社會上相對弱勢族羣的理念,因此建議政府應加速研擬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讓社宅真正成爲無力購屋或租屋者合理、安心的居住消費選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