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爲貞子? 男PO文槓女鄰居 友人助陣一句話也被告

一名女子發現鄰居在臉書上罵她是「貞子」、「惡鄰居」,一氣之下連同鄰居助陣友人一同告上法院。(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李姓女子長年與洪姓鄰居相處不好,2019年李女竟在洪男的臉書發現4篇謾罵她的貼文,指她是「惡鄰」、「貞子」,還找來一名友人助陣說她「厚細」,揚言要送汽油,李女不甘遭侮辱,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求償。臺中地院近日審結,判洪男須賠償2萬元。

判決書指出,李女主張與洪男爲多年鄰居,兩人因地界隱私權爭議產生嫌隙,她在2019年9月間瀏覽洪男的臉書,一看才發現洪男在個人書上發了四篇的文罵她,包括,「不知偷窺狂還是裝神弄鬼的惡鄰居」、「住家後面的李XXX惡鄰居…是另(令)人討厭的惡鄰」、「妳X媽的站在那夏(嚇)人,自以爲是貞子嗎?」、「這位李XX偷窺狂,妳是時間到就想偷窺嗎?」等語。

不僅如此,李女控訴,洪男還找來一名蒲姓友人助陣,在貼文的留言區寫下,「厚細!(臺語)」、「OK!明天送給他一桶汽油加一支番阿火(臺語)!幫我帶回企(去)給她」等語,導致她擔心有人身安全而心生恐懼,致患失眠症,因此向洪、蒲兩人提告求償25萬元。刑事部分經臺中地院簡易判決審理洪男依涉犯公然侮辱等4罪,應執行罰金1萬元。

對此,洪男聲稱,他與李女住家僅一牆之隔,李女在他尚未搬入前就2次騷擾住家,還在他搬入後裝監視器,時不時還站在圍牆後窺視他的家,導致他和他的家人備受驚嚇,曾經報警處理卻無下文,他身爲一家之主憂心家人之餘纔在臉書上發文,發完就刪了,辯稱自己是合理宣泄,非惡意更非辱罵李女。

蒲男則辯稱,他曾耳聞洪男與李女的情形,以朋友立場纔在他的貼文下以開完笑的方式留言,希望能借此緩解洪男不好的情緒;蒲男也表示,自己與李女本不相識,實在沒有恐嚇的主觀意圖。

法官認爲洪男的臉書發文使人難堪,又讓該人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考量此案在刑事部分被判罰金1萬元,並酌情李女的名譽受損事宜,判須賠償2萬元精神撫慰金,其餘要求駁回。另,蒲男的部分,因李女並無法舉證有造成健康損害,外加刑事部分無罪,因此駁回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