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該看行人還是車輛號誌?北巿交通局解答了

臺北市交通局強調,騎乘自行車時,無論在人行道或車道,騎在哪就遵守哪種交通號誌,動線纔會一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自行車可騎乘在車道與部分人行道上,有民衆反映自行車遇號誌時,哪種燈號是綠燈就遵守哪個號誌,隨時切換,在路上橫衝直撞引發安全疑慮。北市交通局迴應,騎在哪種道路上就該看哪種號誌,動線纔會一致,自行車終究是「車」,必須停讓行人或下車牽行。

臺北市YouBike數量逾2萬輛、每日平均使用次數近20萬次,許多通勤族天天使用,但也衍生出不少亂象,像是在騎樓騎乘、未禮讓行人、催促按鈴等,還會在馬路、人行道之間穿梭,與行人或車輛交織影響行人安全或造成交通混亂。

議員張斯綱指出,自行車、電輔車和電動單車在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但許多騎士看見行人號誌是綠燈時,就騎乘人行道、行穿線,車輛號誌是綠燈時又變成車輛,隨時在人行道與馬路上切換,發生在臺北市各個大街小巷,橫衝直撞相當危險,要求交通局應及早宣導正確的交通歸,避免養成壞習慣積非成是。

交通局長謝銘鴻迴應,自行車有雙重路權,可以騎乘在人行道、車道上,「騎在哪就看哪個燈號,動線纔會一致」,因爲車輛、行人號誌有秒差,如果隨意變換道路、選擇性遵守號誌,就會產生衝突,臺北市部分路口有特別加裝牌面提醒自行車騎士該遵守哪個號誌,但一定是「行人優先」。

謝銘鴻表示,市長蔣萬安日前在無車日其YouBilke就被發現騎在沒有腳踏車道的路口,未下車牽行,後續會在人車共道的路口處行穿線旁畫設自行車道,否則依照法令,自行車不能騎在行穿線上。

謝銘鴻強調,有行人專用號誌的路口,原則上自行車是不能過的,畢竟自行車還是屬於車輛,能夠騎在人行道是因爲道路旁有許多公車、計程車與機車,爲了安全才不得不在較寬的人行道規畫人車共道,能騎在人行道是特別容許,「自行車終究是車,一切應以行人優先」。

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騎乘YouBike上班宣導國際無車日,不料卻被揪出2項違規。圖/取自蔣萬安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