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視鏡檢查致死胎 長庚婦產醫「未驗孕」坦承疏失
▲子宮內視鏡檢查致死胎,長庚婦產醫「未驗孕」坦承疏失。(圖/長庚醫院資料照/記者嚴雲岑攝)
長庚醫院婦產科遭爆料濫用侵入性子宮鏡檢查,甚至造成一名懷孕23周的院內員工流產。對此,長庚醫院發言人黃璟隆表示,該名醫師已坦承疏失,向當事人與配偶道歉後,已取得諒解。長庚醫院上月組成資深教授小組調查此案,對其作出3個月停權處分,若要做子宮鏡,需由一名資深教授在旁指導,之後再視情況解除處分。
黃璟隆表示,該名女性今年41歲,體態微胖,近2年每年月經都只來1~3次,且經常有陰道出血問題,院內婦產科醫師研判她可能是子宮內膜病變,先在今年1月做了第一次子宮內膜檢查,發現沒有異常後,開立3個月的避孕藥治療,7月該女又來看診,再度主訴有不正常陰道出血、經期不規則等問題,研判是子宮內膜病變後,纔會在7月安排子宮鏡檢查。
黃璟隆說,醫師在進行子宮鏡檢查前,曾有詢問當事人是否有懷孕,但對方表示沒有,於是8月8日再門診子宮鏡檢查,只看到顯示子宮內膜及血管增生,故再安排8月23日接受子宮鏡手術。
「術前沒有再執行驗孕檢查,以致未及診斷出病人懷孕,是我們的疏失」,黃璟隆提到,在手術前發現當事人已經懷孕,並開始有分娩現象時,她也直呼「怎麼可能」。雖然當下緊急幫忙引產,但胎兒分娩出後,經3位醫師卻認爲死胎。由胎兒600公克的體重推斷,可能已懷孕23周。
被問到是否爲前2次的子宮腔鏡檢查造成流產?黃璟隆表示,「不能排除」,但與8月23日那次的手術絕對無關。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則表迴應,醫師通常不會在懷孕時幫忙做子宮鏡檢查,所以無法得知孕期子宮的全貌,加上子宮鏡軟管只有0.7公分,視野嚴重受限,被誤診爲「血管增生」一事不無可能,但基本上在做之前,都會先詢問經期,並行驗孕檢查。
一名護理師近日向媒體爆料,長庚醫院爲了牟取健保,大量安排子宮鏡檢查「10個病患裡就有9個使用侵入性檢查」,造成員工懷孕還下令噤聲,甚至說出「不知道自己懷孕應該打屁股」等言論。對此,黃璟隆回應,子宮腔鏡是檢查子宮內膜病變的重要工具,並不會鼓勵醫師大量做檢查,也不會有濫用的情形。
根據健保署統計,去年共接獲2.1萬筆內視鏡申報資料,林口長庚佔了近50%,以一次2032元計算,每年約領取2000萬元。
對於該資料,黃璟隆表示,林口長庚醫院爲臺灣最早推展子宮鏡檢查醫院之一,婦產科門診病人子宮鏡檢查比率約爲3.0%,再加上林口長庚子宮鏡系門診檢查無須麻醉亦不需進手術室,可替代原有需麻醉的子宮內膜搔刮術,已深獲民衆肯定,故林口長庚子宮鏡檢查的比例,確有可能高於同儕。
▼長庚子宮鏡檢查致死胎爆料信。(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