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見女神和男友牀戰!工具人崩潰逼打「復仇砲」:今天一定X到妳
▲侯男撞見心儀女神和男友嘿咻,心生不滿,隔天企圖硬上反被智取。(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一名侯姓男子長期愛慕女子小琳(化名),結果前年不慎撞見她與男友做愛,氣得一度想毆打男方,但被制止。之後,侯男悶悶不樂,隔天找小琳喝酒解悶,豈料雙方發生口角,侯男竟企圖硬上,還嗆「我今天一定要X到妳」最後反被小琳智取。高雄地院審理後,本月18日依強制性交未遂判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候男一直對小琳抱有好感,不僅平日幫忙擺攤招呼客人,不索薪資,時間長達2年,還多次向女方告白示愛。但小琳早有男友,因此並未接受侯男的心意。2016年9月6日下午,侯男到女方住處,結果不慎撞見小琳正與男友在儲藏室內做愛,當場氣急敗壞,一度要衝上去追打男方,所幸被及時制止。
隔天,候男心情鬱悶,提着啤酒找小琳聊天,卻趁對方到廚房拿冰塊時,趁機緊抱並壓制雙手。當下小琳嚇得花容失色,試圖反抗,過程中還扯掉侯男的衣領和頭髮,但侯男也不甘示弱,不僅扯下小琳部分頭髮,嗆聲「我今天一定要X到妳」,還一邊強吻小琳,另一手揉胸、摸下體,準備脫褲硬上。
小琳當下急中生智,假意配合,好聲好氣地說:「你嘴巴很臭,你去刷牙,把下半身洗一洗」,侯男聽完隨即放開小琳,進入浴廁內梳洗,女方見機不可失,立刻逃往1樓想奪門而出,不料卻被侯男從後追上壓制,欲將人拖回2樓性侵。
小琳不死心,立刻又提議「不然我們不要在家裡做,我們去陽明汽車旅館做,你去樓上幫我拿皮包和手機」。侯男聽完信以爲真,自行上樓去幫小琳拿皮包跟手機,小琳立刻趁隙逃脫,跑到附近超商打電話給兒子求救,全案曝光。
高雄地院審理時,辯護律師質疑小琳酒後記憶不清楚,因此誤認侯男要對她性侵,而且被抓下的頭髮跟衣領根本無法證明是性侵,搞不好是爭風吃醋、爭執所致。但由於小琳正確指認侯男當天穿着「豹紋內褲」,加上法官調閱2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小琳事後大罵侯男「賤男人,得不到就用強姦的」,被告則回「妳不是喜歡刺激嗎?」、「現在還要我幫你工作嗎?」因此認定侯男犯行明確,判處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