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談「二六共識」前 應先做好一事吧?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羅文嘉日前赴北竿大坵,介紹這裡與對岸的距離,呼籲成爲和平之路,後在南竿拋出了可在馬祖南竿的二六據點,重啓兩岸談判,並談出「二六共識」。本報資料照
要進行有意義的公共政策討論,前提是立基於事實的資訊,在這方面,位高權重的官員負有較大責任,畢竟他們有衆多幕僚,政府檔案又可供仔細參考;較八股一點的說法則是借用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表示政府要爭取人民信任有多重要。
最近賴政府兩岸事務相關部會活動力強、發言不少。由於兩岸官方交流冰封已久,相關部會找點事做,並非壞事,但講出來的話,至少要儘量做到沒有資訊錯誤或誤導之嫌,否則無論是對己或機關,都會造成不良影響。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羅文嘉前日到馬祖參訪時指出,兩岸可以在馬祖南竿的二六據點,重啓談判,並談出「二六共識」;還提到:中國共產黨的九二共識非常清楚,就是2019年、習近平「告臺灣同胞書40週年」講話時提到的:「一箇中國、一國兩制臺灣方案」,「一箇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各自表述」,國民黨始終沒有講清楚其九二共識的內涵,甚至前總統馬英九就職後,「各自表述」也不見了,後來事實證明,馬前總統在與習近平的會談也從來沒有提過「各自表述」。21日他接受電臺訪問,卻指他所提出的「二六共識」並非賴清德總統授意。
羅的說法稍微用常識判斷,就會覺得有些問題。首先,他坦承日前提出「二六共識」並非賴清德總統授意,那是誰讓他決定兩岸可以重啓談判、在哪談、並談判內容在於找出共識的?海基會不是一般法人,而是辦理捐助章程所定及政府委辦之兩岸事務,羅的發言,還引起中共迴應。結果現在羅自承未經總統授權,不僅失了發言分寸,更有不符法規疑慮。
其次,翻遍2019年習近平「告臺灣同胞書40週年」講話全文,不要說沒有「一箇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說,連「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出現。比較有意思的是,羅的說法更接近2022年9月,中共某官媒刊出的「正本清源,九二共識不容歪曲」報導,該文就是指出九二共識只有「一箇中國」,沒有「各自表述」、「一箇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一直都錯誤理解九二共識云云。當時引發軒然大波,主要是給綠營嘲諷藍營機會。但事件發展卻是文章刊出後隨即被下架,這很明顯是來自中共高層授意。如此情況如按綠營當時嘲諷邏輯,正好反證九二共識仍有各表空間。很可惜的是,當初熱吵此事的臺灣媒體,多數卻對此隻字不提。
第三,國民黨是否始終沒講清楚其九二共識內涵?前總統馬英九就職後,他對於「各自表述」是否不再提起?略爲瀏覽一下,就可發現2002年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曾經出版專書《一箇中國各自表述共識的史實》,由蘇起、鄭安國主編,該書有250多頁,可以給不清楚者參考;2008年馬第一次總統就職演說提到「…...1992年,兩岸曾經達成一中各表的共識,今後將繼續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儘早恢復協商」,在2012年他第二任總統就職演說,又講「…...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而我們所說的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
羅把上述文獻略而不談,只引了馬習會從來沒有提過「各自表述」爲證。但兩次馬習會,有沒提過「各自表述」呢?先說過去馬陣營對於各表的解釋,一向是在各自場子裡自爲表述,這是一個模糊化的共識,不用攤開來講,就算是中共領導,也不會在馬面前提一中定義;馬習會一共兩次,第一次在新加坡,馬在閉門會議中說「1992年8月1日我方國家統一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通過關於一箇中國的涵義的決議,內容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的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在馬習二會時,馬則提及1992年兩岸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共識」。
上述所提,除了第一點重要,必須先點出來外,其他僅是簡單的事實查覈問題。在這麼簡單的事實都會出錯前提下,其他發言內容的爭議性就更不用說了。兩岸事務經緯萬端,拋出議題前多與部門內有經驗成員討論,可能會更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