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患強拉女護士又突襲急診室女病友的胸 強制猥褻下場慘

李姓男子在北部一所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時,強拉女護士進病房,又脫掉女病友衣物撫摸胸部,女護士、女病友提告;臺北地院審理,依強制罪判李有期徒刑2月、依強制猥褻罪判李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李2023年4月在院區加護病房大廳,見女護士經過,強拉女護士往病房方向走去,女護士大聲呼救,加上住院病患制止,李才罷休。

2023年4月19日凌晨,李在院區急診病房見女病友在病房休息,突然強吻女病友,還將手伸她的上衣內撫摸胸部,想試圖褪去她的外褲、內褲,女病友安撫李的情緒後趁隙掙脫,李纔回到病房。

法院審理,李否認對女護士犯強制罪,稱「我只有削到她的手,她還站在原地,我沒有拉動她」,法官根據女護理師供述,認定李犯罪。

對女病友犯強制猥褻罪部分,李向法官坦承不諱,法官依據證人證詞、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也認定李犯罪。

判決書指出,李是住院病患,在女護士工作時、女病友在急診病房休息時,分別對她們犯強制、強制猥褻罪,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對2名女被害人身心造成嚴重影響。

判決說,李犯後態度不佳,審酌他2016年有詐欺案紀錄,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依法判刑。

李姓男子在北部一所精神專科醫院住院時,強拉女護士進病房,又脫掉女病友衣物撫摸胸部,女護士、女病友提告。圖/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