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交通部擬修法 國道落輪爆胎最高罰6000元
國道高速公路爆胎事件頻傳,嚴重影響用路人的使用安全,交通部高公局研擬修法,只要在國道上爆胎或落輪,最高可開罰6000元,比起先前的1200元多出不少。國道高速公路局呼籲車主,平常就應建立保養車胎的習慣,若車輛在國道爆胎,千萬不要急踩煞車,應放開油門讓速度減慢以撤安全。
根據高公局統計,民國98年到102年間,總共發生兩千多件車輪掉落、爆胎的交通事故,共造成42人死亡、近9百人受傷,嚴重影響交通安全。
爲了確保用路人行車秩序,高公局近日建請交通部研擬修法,加重車輪或車輛機件脫落、胎紋深度不足1.6公釐等罰則,開罰金額預計從原本的600元到1200元,提高到3000元到6000元,預計影響全臺670萬自用及營業用的車輛。
高公局呼籲民衆,平常就應該做好輪胎的基本保養,若發生爆胎情況千萬別急踩煞車,而是緊握方向盤並放慢油門,將車體移動到路肩並打故障燈,才能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