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狗狗受虐動防所未沒入 動保團體不滿

動保團體與民代不滿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未能及時沒入受虐犬隻,2日到動防所表達訴求。(邱立雅攝)

新竹縣新豐鄉日前有民衆錄下4只狗狗遭飼主用水管痛毆、把頭壓入水中等施虐影片,並向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檢舉,但動檢員現場目測狗狗沒有外傷,便將狗狗續留飼主手中。此舉引發動保團體不滿,認爲動防所應更積極,2日與地方民代前往動防所表達訴求,希望找到雙贏的模式,讓動物得到更好的保護。

動保團體指出,此案件的受虐犬隻長時間遭毆打,不可能毫髮無傷,行政機關在執法上以及事實認定上,能否不要過於僵化,依據現行《動保法》認定受傷致死才能收容,但相關案件在英國,判定狗狗遭受痛苦即可啓動收容保護機制,目前新竹縣動保自治條例草案有看到相關規定,希望民代能協助讓立法與時俱進。

縣議員蔡蕥鍹、林碩彥以及林禹佑同時出席,並表示,從影片上來看狗狗行動以及呼吸功能已明顯受損,已達裁罰標準,希望動保自治條例能借此修改,讓解讀更明確。另外,許多僱主也不清楚施虐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易科罰金20到100萬,希望公部門多加宣傳。

動防所長彭正宇迴應指出,針對沒入時機,動防所未來會調整爲視行爲人情節是否重大、爭議性以及持續時間等要件來判定,至於施虐行爲該不該罰?已行文農委會,未來會依農委會解釋處理,但無論解釋爲何,若已構成《動保法》第6條要件,會依第33條第1項,將飼主列爲黑名單,終生不得飼養。

針對動檢員執行身體評估疑義,彭正宇表示,將會與執法單位制定動物身體評估表,未來依據評估表項目,讓動檢員有所依循、檢查更精細。目前4只受虐犬隻已打晶片、完成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