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遭毆打浸水桶 動保團體不滿動防所未緊急安置

動保團體不滿新竹縣動防所未能立刻將受虐狗只安置,希望公部門未來能在執法上更具彈性與靈活。(邱立雅攝)

動保團體遞交陳情書給動防所長彭正宇(右),表達關心動物訴求。(邱立雅攝)

有民衆錄下狗狗被飼主毆打畫面,像新竹縣動防所檢舉。(蔡蕥鍹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新竹縣新豐鄉日前有民衆聽見某工廠傳出狗狗被毆打的慘叫聲,趁機錄下19段狗狗受虐影片,並向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檢舉,但動檢員實地查察時,目測狗狗沒有外傷,便讓狗狗續留在飼主手中。此舉引發動保團體不滿,認爲動防所應更積極,2日與地方民代前往動保所表達訴求,希望找到雙贏的模式,未來讓動物得到更好的保護。

有民衆錄下4只狗狗遭受飼主用水管痛毆、把頭壓入水中等施虐影片,並向動防所檢舉,由於動檢員視診、觸診時認爲狗狗無致死之虞,便將狗狗續留飼主手中,遭到動保團體大加撻伐,認爲動保所執行法令僵化,應該制定相關檢驗流程,並強調飼主施虐行爲與狗狗受傷應該分開視之,飼主行爲已構成虐待,希望動保所在法律的界定跟緊急安置上,應透過行政裁量來擬定辦法。

動保團體指出,此案件的受虐狗只長時間遭毆打,不可能毫髮無傷,行政機關在執法上以及事實認定上,能否不要過於僵化,依據現行動保法認定受傷致死才能收容,但相關案件在英國,判定狗狗遭受痛苦即可啓動收容保護機制,目前新竹縣動保自治條例草案有看到相關規定,希望民代能協助讓立法與時俱進。

縣議員蔡蕥鍹、林碩彥以及林禹佑同時出席,並表示,從影片上來看狗狗肢體雖未有殘缺,但行動以及呼吸功能已明顯受損,已達到裁罰標準,希望動保自治條例能借此修改,讓解讀更明確,不要有灰色地帶。另外,許多僱主也不清楚施虐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易科罰金20到100萬,希望公部門多加宣傳。

動防所長彭正宇迴應指出,有爭議部分已虛心檢討,並調整作法,會設法在大衆的期待與依法行政之中來執行。針對沒入時機,動防所未來會調整爲視行爲人情節是否重大、爭議性以及持續時間等要件來判定,至於施虐行爲該不該罰?已行文農委會,未來會農委會解釋處理,但無論解釋爲何,若已構成動保法第6條要件,會依第33條第1項,將飼主列爲黑名單,終生不得飼養。

針對動檢員執行身體評估,彭正宇表示,目前的視診、觸診,大家覺得太粗糙,將會與執法單位制定動物身體評估表,未來依據評估表項目,完成後才達成檢查工作,也讓動檢員有所依循、檢查更精細。目前4只受虐狗只已打晶片、完成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