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證監局對工商銀行寧夏分行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財聯社6月25日電,寧夏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中國工商銀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工商銀行寧夏分行在開展基金銷售業務中存在以下問題:一、部分支行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二、存在未成年客戶風險測評結果與其收入來源、資產狀況、債務、投資知識和經驗、風險偏好、誠信狀況等因素不符的情形,且向未成年客戶銷售風險等級與其實際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產品。三、未每半年對基金銷售業務開展一次投資者適當性自查並形成自查報告。工商銀行寧夏分行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並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