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源:收到新疆證監局責令改正措施決定

5月10日電,ST浩源公告,公司於2024年5月10日收到新疆證監局《新疆證監局關於對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周舉東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新疆證監局調查查明,公司及子公司新疆龜茲浩源天然氣管道輸配有限公司累計向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5.37億元。截至2023年年報披露日,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餘額5.1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65.59%。新疆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控股股東周舉東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