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線纜: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通光線纜公告,公司及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忠、財務總監陳建旭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涉及全資子公司江蘇通光海洋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向關聯參股公司江蘇海通達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650萬元借款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且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將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