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動保大躍進!「系狗煉、捕獸夾、宰殺貓犬」 將納自治法
▲巨貴賓寶弟、迷你貴賓寶妹過去都是受虐犬,被議長許修睿領養後,現在已是竹蓮寺的吉祥物,許修睿暱稱牠們是「竹蓮神獸」。(圖/記者陳凱力攝,下同)
動物保護幾乎已經是全民共識,爲了落實動保理念,也讓主管、執行機關在執法上有所依循,新竹市議會於本週臨時會,由議長許修睿主動提案審議「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本身收養兩隻受虐犬的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表示,近來動物受虐事件時有所聞,相信所有議員都會支持這項法案,真正終結這些不幸事件,達到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的目的。
今天的記者會,許議長收養的兩隻受虐犬也特別「現身說法」,第一次來到議會的寶弟、寶妹,展現大將之風,因爲他們知道身負重責大任,要來幫助其他浪浪或是受虐貓犬也受到應有的對待與保護。議長許修睿表示,寶弟跟寶妹分別是大、小貴賓,雖然是名犬,但是之前的飼主疑似只把他們當生財工具而遭民衆檢舉,寶弟寶妹在動保所收容結案之後,由議長許修睿認養,互動良好。平常就住在竹蓮寺的寶弟寶妹,個性活潑大方,也深受香客喜愛,議長也稱讚寶弟寶妹是非常盡職的「接待人員」。
除了寶弟寶妹,議長許修睿也指出,服務處經常接獲流浪貓犬的受虐陳情案件,「愛牠就不要傷害牠」,希望更多的動物受到應有的對待與保護,加上許多相關協會的建議,因此他在這一會期主動研擬「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也相信大多議員都會支持這項動保法案。
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第六條明文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衆得出入之場所,應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防護措施,違者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千元以下罰緩。
草案中也規範僱主須善盡宣導教育責任,如無擅盡責任導致勞工捕捉、宰殺甚至食用貓犬等案件發生,除了勞工本身,將針對僱主處以新臺幣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罰緩。
至於獸鋏方面,除了母法規範的「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之外,也在自治條例草案中,加註「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持有獸鋏」的規定,並另訂獸鋏回收獎勵辦法,以杜絕民衆使用獸鋏違法捕捉動物的情形。
新竹市旺旺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楊穎蘋對於新竹市議會主動提案保護動物表示肯定,她與新竹市議會議長許修睿接觸交流,知道許議長對於動物權益非常重視,甚至長期協助流浪犬貓節育計劃。「傾聽浪浪」動保畫家張育榕感謝議長許修睿主動提案「新竹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補強母法,希望在完美妥善的自治條例推行後,動物保護工作能更加完整與成熟。與會的相關動物保護團體也希望這個條例真正能夠喚起民衆對於保護動物尊重生命的意識,讓毛小孩擁有被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