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倫國共交流初登場 「市長、主席」移民署分不清楚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李俊俋與莊瑞雄,質疑國民黨主席朱立倫違法申請赴中國大陸。(圖/記者劉康彥攝,下同)

記者劉康彥/臺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5月初將赴陸參加「國共論壇」,並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會面,由於朱是以「直轄市長」身分申請,卻從事不符登陸事由的「政黨活動」,移民官員更透露,申請文件未填具「朱習會」等行程,也尚未函請行政院同意。對此,民進黨立委大爲光火,要求移民署、陸委會29日聯審會議詳查,李俊俋還撂話:「有沒有違法我們等着看」。

►►►關注2016,邀請讀者加入《ETtoday筋斗雲粉絲團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規定,直轄市長至中國大陸需經申請,且須從事探親或經所屬機關同意出席專案會議等業務,立委李俊俋等人2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朱立倫以新北市長身分申請,卻用國民黨主席之姿交流,擺明把兩岸關係「國共化」。

立委陳其邁指出,攤開朱立倫公開行程,從5月2日與中國大陸政協主席俞正聲晚宴、3日出席國共論壇,再到4日登場的朱習會,既非觀光探親也非奔喪,難道要去推銷新北農特產品,顯然違反規定,「究竟朱立倫要勾選哪一項事由代碼?」

▲直轄市長與縣市首長申請赴陸表格,右上角有「事由代碼」可勾選,包括探親、奔喪等選項。移民署入出國事務副組長葛廣薇坦言,朱立倫申請赴陸的表格確實未填寫「朱習會」等行程,但她強調,民進黨籍縣市首長陳菊賴清德已有交流前例,移民署會一視同仁。

陸委會法政專委洪志清表示,直轄市長依法申請赴陸需符合四款情形,其中包括「經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並指此款不以「公務業務」相關爲限,頗有替朱擴大解釋意味,立委莊瑞雄質疑,難道朱的行程不需補正,痛批審查會議形同虛設。

李俊俋再搬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強調朱立倫不以「國民黨主席」身分申請,是因爲人民團體在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下,不得與大陸地區涉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的機關,進行任何形式合作行爲。

李俊俋強調,法規允許直轄市長的赴陸事由,沒有一項符合朱習會,理應不予許可,他等着看內政部29日會同國安局法務部與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如何解釋,到底有無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