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3億臺幣房地產佣金
知名香港藝人「星爺」周星馳,4日傳出遭到談戀愛13多年,但於前年分手的於文鳳追討8千萬港元(約3億元新臺幣)的房地產佣金。據瞭解,周星馳投資的「天比高」港島山頂獨立屋,價值高達8億港元(約30億元新臺幣),但他自從今年3月付了1千萬港元(約3千8百萬元新臺幣)後,就沒再付給於文鳳餘款。
香港《明報》引述聲請狀,指於文鳳和周星馳自1997年開始談戀愛,並於2010年3月分手。於文鳳表示自己具有投資金融和房地產的經驗,他曾在2002年和周星馳簽約,出任周以及其公司的投資顧問。剛開始時,每個月的顧問費爲2萬港元(約7萬6千元新臺幣),後來最高曾領過5萬9千港元(約22萬元新臺幣),但後來降至3萬5千港元(約13萬元新臺幣),合約在2011年9月中止。
另外,聲請狀還提到,於文鳳說除了合約,她跟周星馳曾經有口頭協議,週會以扣稅後的1成利潤給於文鳳當佣金;而周也從2007年5月起開始付給於佣金,前後金額達2千萬港元(約7千6百萬元新臺幣)。
於文鳳指出,她是在2004年景氣不佳時,得知花旗銀行想賣掉「天比高」,而後周星馳以3億2千萬港元(約12億元新臺幣)買下「天比高」,並和「菱電發展」合作。於文鳳說,若非她利用人脈居中牽線,讓周星馳與菱電合作,周沒有足夠的財政能力於短短1個月就完成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