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債務達5兆!要還87年 監院調查每人背23萬元負債
▲監察院最新調查發現,中央及地方累積債務達6兆220億元。(圖/記者李鍾泉攝)
監察院6日公佈中央及地方累積債務調查報告顯示,目前中央債務已高達5兆2769億元,同時也估計需要耗時87.9年才能還清;此外,104年底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未清還部分,直轄市以高雄市每人平均負債9.16萬元最高,一般縣市爲苗栗縣6.96萬元,以此呼籲行政院檢視財政問題並檢討相關缺失。
報告指出,中央政府舉債將近法定上限,地方政府財政更是長期失調,至104年底中央及地方政府累計債務餘額高達臺幣6兆220億元,中央部分105年度預估收支差短較104年度更擴大至1536億元。
中央政府目前累積的債務達5兆2769億元,甚至需要87.9年才能還清,當中更不包含潛藏負債17兆7400餘億元,財政部更計算,104年平均每人負債23.2萬元,如果以潛藏負債換算,更高達75.5萬元。
此外,地方政府在過度仰賴中央政府補助收入情況下,自有財產比率過低,以債務未償還計算平均每位市民負擔債務,直轄市以高雄市最高平均每位市民負債9.16萬元,縣市部分以苗栗縣6.96萬元最高。並且指出,地方政府約聘人員高達5成,應杜絕濫用。
針對地方政府支出攀升,統計95年至104年舉辦大型燈會(含臺灣燈會)、煙火節(含國慶煙火)和舉辦跨年晚會情形發現,燈會和煙火花費雖然有減少,但仍達4.76億元;跨年晚會成長2.5倍,102年高達1億1,826萬餘元。
監察院的報告由李月德、楊美鈴、高鳳仙、章仁香及陳慶財等5位監察委員組成專案小組,耗時1年調查完成,並提醒負債逐年增加,難保不會步入歐洲嚴重負債國家之後塵,要求行政院重視財政問題並積極檢討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