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急撤金門「快篩令」並強拆快篩站 法律專家一句話神打臉

金門機場「快篩令」遭中央半夜發稿撤銷,民航站內的快篩門24日上午遭到拆除。(圖/本報系資料照)

金門縣府23日公告自24日起規定入境鄉親旅客須持3天內核酸陰性證明,若無法提供則於機場接受快速篩檢,但衛福部隨後在深夜發佈新聞稿表示,此舉違法予以撤銷;快篩門24日上午更旋即遭拆除,縣長楊鎮見狀大發雷霆。對此,擁有臺、美兩國律師資格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分析,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規定,地方採取更嚴格的防疫措施,並無所謂牴觸中央決定的法律問題,而只是對中央防疫措施的補充。

李貴敏25日接受香港媒體中評社》訪問表示,衛福部新聞稿表示,金門「快篩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等相關法律規定,但其實《傳染病防治法》並不是中央怎麼說就要怎麼做,全部都要聽指揮中心指揮官的。李舉例,像美國疫情嚴重時每個州政府都各自有管制措施,這是所謂的「因地制宜」,只有執法違反中央規定時才能稱之「抵制」,不能因爲地方設想周全、完整,就說地方是違反規定。

李貴敏直言:「所謂跟中央不同就是違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解釋,也站不住腳。」李指出,《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亦有規定,地方政府對港埠檢疫事項轄區特殊防疫需要,可採必要的防疫措施跟規劃;由此可見,指揮中心的規定地方政府當然要遵守及配合,然和卻能夠「因地制宜」,實施比指揮中心要求的更嚴的措施。

針對金門事件,李貴敏呼籲,疫情爆發期間民進黨常釋放一些片面、不完整的訊息,讓民衆產生混淆,希望指揮中心不要因爲政黨的不同,就把來自各方不同意見或地方政府的主張,當作「中央公權力挑戰」而予以杯葛,因爲防疫畢竟是跨越行政區、跨越政黨門檻的重大議題,保障人民權益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