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專欄:胡海鷗》從蘇格拉底的死說起

福州一小學一年級新生閱讀《道德與法治》課本。(中新社資料照片)

楊絳先生翻譯的《斐多》反映了古希臘的哲學家對人的靈魂的終極關懷,而我們今天關心的恰恰主要是物質和利益,這已衍生出太多的社會弊端,制約了我們進入現代文明的發展軌道,我們非常需要用他們的思想來滌盪我們的靈魂。蘇格拉底的從容赴死,最能折射我們價值觀誤入的迷途。

蘇格拉底經常批評雅典統治階層的腐敗,包括一些最高領導人,結果在他70歲的時候,他被雅典統治者荒謬地以「不敬神」和「腐蝕青年」的罪名判處死刑。他的學生和朋友們爲他安排了可靠的逃跑計劃,卻被他堅決拒絕。他認爲,儘管加給他的罪名純屬誣陷,但他既是雅典的公民,就應該遵守雅典的法律。行刑的那天,來看望他的學生和親友都十分悲痛,而他卻鎮定自若,談笑依舊,最後從行刑官手裡接過毒酒,一飲而盡。

蘇格拉底對於死亡的從容鎮定,不僅在於他對真理的維護,更聚焦於在法律違揹他的利益的時候,他仍然堅持對法律的尊重。這對於兩、三千年後的我們來說,仍然具有至關重要的昭示與告誡意義。它所昭告的不是對錯誤法律的服從,而是拒絕以利益爲導向,而這恰恰與我們這幾十年的宣傳截然不同。

在我們的宣傳中,革命就是爲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所以它具有神聖性和不容置疑性,殊不知這樣的宣導傳播實際上是一顆有毒的種子,因爲它不僅引導人們根據利益導向行事,而且神聖化了「大多數人的利益」。比較蘇格拉底把真理和良知作爲選擇的依據,而不管它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我們的認知不僅處於較低的水平上,甚至是有害的。

一般來說,利益的維護屬於公平的範疇,所有人都應享有同等的權利。但如果用剝奪少數人的方式去實現多數人利益的公平,則正義將蕩然無存;即便用正義的名義,以非人道的方式消滅階級敵人,則既不公平,也無正義。所以如果只講利益的維護,而不管公平、正義和人道,則利益的維護不僅是有限的、不可持續的,甚至最後會演變成對初始利益維護者利益的剝奪。

也就是說,一旦開啓剝奪剝奪者的模式,則所有人的利益都將或遲或早地被剝奪。所以蘇格拉底強調公平、良知、正義和理性,就是他深刻認識到人類對真理認知的侷限,法律只是最近似的真理,如果人可以爲了他的最高利益─生命而違背法律,則他也可以爲了利益而犧牲真理。所以他寧可接受一個違背自己利益的法律的判決,而不願爲了自己的生命而確立一個違反法律的先例。這就是他在臨死之前大談真理、靈魂和正義的原因所在,因爲把這一切都想通透了,他才能從容赴死。

我們今天正在品嚐利益導向的苦果,革命符合我的利益,我就維護它,那麼販賣假冒僞劣產品、製造有毒有害藥品及免疫針劑、破壞生態環境、侵犯知識產權、違背誠信諾言和契約精神呢?只要符合我的利益,我都會做。儘管,革命的崇高性與此後述者的卑賤性不可同日而語,但是,利益導向的邏輯是一樣的。其結果難免是:我只遵守符合我利益的法律和人倫底線,反之,則一定會違反和突破。

如此怵目驚心的案例,不僅已經多到了不勝枚舉,而且還不斷創出令人髮指的紀錄。更爲可怕的是,在國民素質普遍停留在利益導向上時,很難建立起真正的法治社會。即便此時出現若干偉大人物,他們洞見超越利益選擇的歷史必要性和必然性,卻仍然會在民衆素質面前敗下陣來,因爲民衆不僅拒絕追隨他們指明的正確方向,甚至將他們推上祭壇,使之由先驅變爲先烈。中國近代史上有的是如此慘痛的教訓,至今還沒有完全終止的跡象。

這就是蘇格拉底尊重法律更甚於自己生命,並且能在死亡面前把靈魂、真理和理性想得通透的意義所在。它給我們的重要啓示是:中國人必須走出利益導向的思維!也就是說,我的選擇不是因爲它代表我的、甚至大多數人的利益,而是因爲它代表正義和良知;所有人都能如此思考,才能制約和規範領導者可選擇的空間,中國的改革才能順理成章地進一步深化。

(作者爲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