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修反滲透法 賴清德善意起步
中國時報社論
前總統馬英九訪陸返臺後,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呼籲藍白合作修改《反滲透法》,排除兩岸交流的阻礙。國民黨中央及立院黨團呼應研擬修法,準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立刻批評國民黨的主張,說會傷害臺灣和區域的穩定及和平;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甚至喊話要修法加嚴。只是,國民黨纔剛說打算修法,連個譜都沒有,民進黨就開始抹紅,硬扣「國安」大帽子,到底在怕什麼?
惡法入人於罪 傷害人權
惡法入人於罪 傷害人權
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見馬英九的「馬習二會」上,拋出「樂見大陸民衆多去祖國寶島看一看」的說法,被視爲重啓陸客、陸生來臺的重要訊號,國內旅遊業者引頸期盼能夠重返昔日觀光榮景,也希望政府主動解除赴大陸旅遊的禁團令,做出善意回應,畢竟兩岸旅遊交流對彼此有利,更能讓大陸民衆瞭解臺灣民主發展的驕傲成果,進一步化解敵意,有助於兩岸和平發展。
民進黨卻把交流當成洪水猛獸,將對岸釋出的善意及訊號都視爲敵我之間的認知作戰,尤有甚者,只要批評政府作爲者,都可能成爲對岸的「在地協力者」,也因此《反滲透法》成爲打擊異己的政治工具。檢調機關可以動輒對赴陸旅遊、探親的團體或民衆進行約談,其目的在於製造寒蟬效應,讓民衆產生不敢與大陸交流的恐懼感,以免觸犯國安條款,徒遭牢獄之災。
然而,這類交流案件一不涉及國家機密,二沒有立即實際的危害,最重要的是,法律講求罪刑法定原則,《反滲透法》卻有太多規定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也讓檢警調解釋權過大,所謂「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的法律要件過於抽象,檢察官又無法赴大陸查證,滲透來源只要來自對岸,無論身分高低,僅憑檢舉等片面之詞就可發動偵查,甚至主觀認定即可起訴,嚴重侵犯人權,以致法院後續審理耗時困難,最後多判決無罪。賴清德稱,相關法令是防止境外勢力惡意滲透,沒有阻礙兩岸任何交流,包括商貿、學術往來,顯然是刻意迴避該法所衍生出的政治效應。
舉例來說,臺北市信義區四維裡裡長劉耀平,去年被控在總統選舉期間受大陸資助,安排里民赴上海及哈爾濱旅遊,團費僅收2萬3500元不等,涉嫌違反《反滲透法》。不過,臺北地檢署調查後,檢方指出,《反滲透法》固然將大陸視爲境外敵對勢力,但兩岸民間交流及旅遊乃屬常態,大陸地區也是臺灣民衆出國旅遊的主要目的地之一,不能因劉男有認識部分中國臺辦官員,即推論本案旅行團涉有不法。至於團費高低,涉及食宿交通等旅遊品質選擇,以及市場競爭、淡旺季、搭配套裝優惠、購物行程或自費行程等各種可能因素,本案團費並無明顯低於市場行情,也查無相關境外資金予以資助的事證,因此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國安無限上綱 人民恐懼
國安無限上綱 人民恐懼
從檢方理由可以看出,《反滲透法》過於籠統,有入人於罪之虞。憲法保障人民有遷徒、居住、旅遊的自由,一旦檢方迫於政治壓力,就可能造成人民自由權被限制,就算官司平反,司法介選已對選舉結果和個人名譽造成影響。劉耀平案只是冰山一角,但從劉男事後表示不願意也不會再帶團到大陸旅遊,便可知道《反滲透法》已產生寒蟬效應,並造成兩岸交流的阻礙,或許這正是民進黨的目的。
面對修改《反滲透法》,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說,絕對不能容許打着以國家安全爲名來傷害人權,更不能變成某一些特定人士,或民進黨操控選舉、打壓在野黨的工具。過去這段期間還有這麼多里長、無辜民衆受到傷害牽連,顯然在野黨早已看到多數民意的不滿及恐懼,既然已掌握國會多數,藍白就應合作加速推進修法,否則惡法亦法,對民衆及兩岸各類交流影響深遠。
在民主國家中,國家安全不該被無限上綱,更不能做爲炮口對內、限縮人民自由的工具。尤其當臺獨成爲兩岸和平的最大威脅,520前夕,中美高層密集對話,關切臺海和平安全,不難看出國際社會對於賴清德昔日「務實臺獨工作者」主張的擔憂。畢竟兩岸要和平、能夠維持現狀,民間交流是最好的橋樑,賴清德要拿出領導人的格局,別再以意識形態掛帥,固執己見,而《反滲透法》的修法正是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