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邢泰釗有尹錫悅的氣魄嗎?

中時社論

韓國總統當選人尹錫悅,曾獲現任總統文在寅提名檢察總長,之後因偵辦文在寅親信被冷凍打壓,主動辭職投入政壇,最後當選總統。韓國民意傳遞出一個明顯的訊息:願意做正直的檢察官後盾。用臺灣的話說,尹錫悅是「辦藍也辦綠」,他起訴過文在寅的政治對手、前總統李明博、朴槿惠,因此獲得文在寅提名擔任檢察總長;但是文在寅的親信曹國爆出醜聞,他也直搗曹國住處扣押搜索,最終導致曹國上任法務部長不到1個月就黯然下臺。

讓檢察官敢辦藍也辦綠

不少文在寅的支持者視尹錫悅爲「叛徒」,但韓國的主流民意則認爲尹錫悅對法律忠誠,以選票還他公道。一位遭現任總統打壓的檢察總長逆襲選上總統,創下政治史的先例;反觀臺灣,準檢察總長邢泰釗是否會有尹錫悅「執政黨頭上動土」的氣魄,目前看來有些悲觀。邢泰釗以打馬起家,在三中案對馬英九無限上綱,首創「若守法的損失大於違法的罰鍰,守法算背信」的法律見解,而同一期間檢察體系對民進黨的親信顯要卻呈現出雙重標準,這是臺灣與韓國的極大差異。

舉三個「有黨證」的例子:一、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去職後酒駕,在其他案件中,檢察官會以公式回推「駕駛時」的酒精濃度,丁允恭卻是「酒測時」0.23毫克,檢察官直接當作「駕駛時」也是0.23毫克。二、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誣衊民間牛肉麪店使用「含萊克多巴胺美牛」,檢察官將「含萊克多巴胺」解釋爲「(過去)的確有吃含萊劑飼料」,而無視臺灣社會是指「現在」含有萊劑殘留量,違背經驗法則。三、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愛子收到大麻包裹,檢察官認爲「若真要寄毒,不會大方的在收件人欄位填寫本人真實姓名和地址」,因此認爲柯公子沒有犯意,不起訴處分。言下之意,只要用本名交易毒品,就是無罪。

「有黨證」的特殊對待,一般人是享受不到的。檢察體系對「三中案」高高舉起,而對綠營輕輕放下,若有正直的檢察官想效法尹錫悅「辦藍也辦綠」,也難以抵抗系統性的腐化。前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因涉嫌收賄遭到監聽,居然有偵辦人員通風報信,讓他得以提前串證,整個檢、警、調體系,已毫無「政治中立」可言。

正直檢察官受民意保護

爲什麼臺灣的檢察體系難以抵抗政治力介入?從組織架構看,檢察官本就是行政權的一環,法務部長可派任檢察長,檢察長又指揮監督各檢察官,檢察官想要升遷,自然必須仰賴執政黨「關愛的眼神」。雖然《法官法》就法務部長對檢察官的「行政監督」權有嚴格限制,「得就一般檢察行政事務頒佈行政規則…,但不得就個別檢察案件爲具體之指揮、命令」,行政院長蘇貞昌根本不管法律怎麼講,直接要求高檢署「針對中國企業竊密及挖角高科技人才案,向上溯源、詳查背後意圖」;而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也不以爲忤,曲意迎合。上下交相賊的結果,就是「檢察獨立」的尊嚴慘遭踐踏。

民進黨要提名邢泰釗擔任檢察總長,外界是攔不住的,但這樣的操作再成功,也只是讓民進黨成爲另一個威權。執政者要鞏固威信,可以選擇讓人尊敬,或者讓人畏懼。如果民進黨希望讓臺灣人民尊敬,那麼應該提名形象中立者擔任檢察總長,否則瓜田李下,誰知道民進黨是真的清白,還是邢泰釗護航的結果?但若民進黨選擇「讓人畏懼」,提名邢泰釗的確合情合理,當全臺灣人民都清楚知道,檢察官就是政治不中立,就是「辦藍不辦綠」,那麼就少有人敢監督民進黨,敢站在民進黨的對立面。

當臺灣人民必須爲了批評衛福部長陳時中而公開道歉,臺灣的「民主獨裁」已逐漸成形;現在民進黨最爲忌憚者,不是在野黨,不是媒體,而是檢察官們心中的正直與良知。再怎麼掌控體制,臺灣1177位檢察官也一定有部分是「臺灣的尹錫悅」,他們會願意爲了法律的尊嚴,對抗政治力的干涉。而真正的考驗在於,當這樣的「尹錫悅們」出現時,臺灣社會如何做其後盾;我們能不能讓每一位效忠法律而非靠勢當權者的檢察官,受到民意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