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物流「網家全包」?詹宏志千字聲明駁斥:充滿有心人士運作軌跡

網路家庭集團董事長宏志。(圖/本報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中華郵政物流中心招租惹議,有媒體報導網路家庭公司(PChome)取得優先申請資格,還一口氣將15個單位全租下,等同於全包,引發交通部及立委不滿,質疑中華郵政獨厚特定廠商。對此,網家集團董事長詹宏志14日晚間發出千餘字聲明文自清,痛批該則報導內容扭曲不實、充滿有心人士運作軌跡,怒轟「這是對臺灣電商產業強攻新南向的協助嗎?」

中華郵政籌建智慧物流中心,其中45000坪倉儲空間共分爲15個單元招租。據知情人士指出,因行政院、立法院都相當重視本案,希望可以吸引更多廠商投資,因此交通部也一再提醒中華郵政;但中華郵政內部設計標案時,卻未設定單一廠商承租上限,致使目前取得最優申請人身分之廠商PChome直接承租走15個單元,變相等同於政府投下98.3億去幫PChome蓋物流中心。

對此,交通部認爲設計標案的中華郵政有疏失,希望將相關主管調離現職調查,但負責督導該案、原定9月屆齡退休的總經理陳憲着認爲他並無違法,不接受此安排,因此提早申請退休,新任總經理江瑞堂預計將於5月17日上任。交通部表示,郵政公司招租案之招標作業,引發有違「共用平臺」原則或爲特定廠商量身打造等質疑,交通部已要求徹查是否涉有疏失或不法,相關人事亦配合釐清本案權責,進行必要調整。

▲中華郵政公司總經理陳憲着提早申請退休。(圖/記者李毓康攝)

詹宏志聲明全文

今天網路即時新聞報導了「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公開招租案」,內容扭曲不實,充滿有心人運作痕跡,除了澄清相關事實之外,我也要表達我的憤怒與我的失望。

新聞裡頭說,招標案中PChome「一口氣承租15單元,等於全包」,又說「國際級智慧物流中心竟獨厚特定廠商」;新聞引述某「知情人士」說,「交通部震怒,5月7日暫緩決標,啓動協商,並將中華郵政總經理陳憲着撤職並調查該案」。但交通部的「震怒」完全無厘頭,它應該回頭去看招標過程,到底當中有什麼問題,而不是聽信不明來歷檢舉者的謠言

從2018年11月8日郵局的招商說明會開始,我們覺得這個物流園區地點與面積都符合PChome發展臺灣大規模電商物流中心的需要,決定積極參與投標。在我們提交的標案企劃書裡,從第一天就表明我們希望承租全部15個單位,承租期在十五年以上;我們自己內部更做出計劃,預備總共投資30億臺幣在系統與設備,也預計僱用5,000人。

這個企劃書經過標書投遞、3月11日現場簡報,在官員與專家所組成的評審中得到「最高評分」,3月18正式行文通知我評選結果,要求我們在3月21日到郵局參加「選配作業」,我們再次表達承租全部15單元的意思,郵局也表示瞭解。我要說明的是,這那是「獨厚特定廠商」?如果此案不贊成或不合適全部承租,評審也不會得到最高分了。話說回來,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完整有規模的倉儲面積,我們又要怎麼樣拿它來打造「臺灣大型電商暨跨境電商物流中心」?

正當我們高興得標、等待郵局正式發文正式來邀議約之時,說好的發文卻遲遲不來,去向郵局詢問,卻得到消息說一直有「上層有力人士」要介入協調,希望我們讓出部分單位。我們左等右等,等了兩個月(原定說得標十五日內會正式簽約),最後等來了一張要求協商的函文,協商的內容當然是希望我們能讓出若干單位給評分第二名與第三名的廠商。

我們拒絕了,因爲第一、這不符合招標的要約精神,我們企劃書裡明明白白寫了我們要承租所有的單位,我們遵循招標規則通過審查,合法取得議約資格,我們爲什麼要去跟未得標的人協商?第二、如果完整的園區還要四分五裂、七折八扣,我們要怎麼樣建造一個最大的電商物流中心(另外一提,過去十五年,有那家公司對電商物流做過比PChome更大的投入)?

我們對協商一事極爲不滿,認爲郵局已經違反了它自己訂定的投標須知暨評選須知的相關規定,我們在5月10日正式向郵局發出律師信,要求郵局信守合約精神,依照我們投標企劃書(也就是評審依據的計劃)的內容,儘速與我們簽約。但顯然「有力人士」遠比郵局還大,交通部今天就撤換中華郵政的總經理了。

該即時新聞據說來源是交通部內部官員爆的料,內容當然還造了一些「抹黑」的謠,譬如說中華郵政總經理陳憲着退休後會到PChome上班,我從不曾與陳總經理見面,也不曾與中華郵政其他幹部打交道,我們就是按規則投標,取得結果而已。但這種抹黑造謠是政治圈慣用手法,所以背後藏鏡人的背景身份應該可以想像。從得標以來,「有力高層人士」一直想要介入協調,逼我們讓出某些我們已得標取得的單位,這個「有力人士」到底是誰?

我對交通部和行政院的反應無法理解,我覺得蘇貞昌院長和林佳龍部長在這件事都做錯了,你們應該弄清楚那位一直來關說的政府人士及其涉及的利益;僅憑來歷不明的檢舉者(應該也不難追查)和搞不清楚狀況的立委,就撤換了一個總經理,更企圖改變正常程序下的招標結果。我真的覺得這個政府真正莫名其妙,一個本土企業對臺灣努力的長期投資要受到奇奇怪怪的干擾,正常程序的結果要接受莫名奇妙的協調,這是對臺灣拼經濟的作爲嗎?這是對臺灣電商產業強攻新南向的協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