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介選案3人交保 橋檢抗告成功發回重裁

橋頭地檢署外觀。報系資料照/記者古和純攝影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和郭姓、顏姓幹部涉受中國指示介選案,橋檢將3人聲押但均獲交保,檢察官提起抗告成功後,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橋頭地院重新裁定。

橋頭地檢署偵辦中國介選案,依周女等3人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及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嫌疑重大,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訊後依無羈押必要,裁定周女新臺幣20萬元交保,其餘2人均5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承辦檢察官獲悉後,不服向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出抗告成功,法官將結果撤銷發回一審橋頭地院重新裁定,周女等3人均將被傳喚重新開庭。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和顏姓、郭姓幹部涉與中華人民黨湯姓黨主席、林姓黨員,自今年起陸續與中國臺辦人員及滲透來源聯繫並接受指示,順應臺灣選舉情勢變化,決定於大選前號召具影響力地方人士赴中國。

周女等人分別於臺東及高雄等地區招攬共60名民衆,在11月中旬組團前往湖南省婁底地區接受落地招待,藉提供旅遊期間享有全程免費食宿、交通費等不正利益,利用旅遊期間不斷向成員宣傳「兩岸一家親」、「和平統戰」等思想,並於會後要求支持特定政黨及特定政治傾向總統參選人,企圖影響選民明年選舉時投票意向及選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