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後黑龍江「首虎」曲敏 涉受賄被提公訴

中共二十大後黑龍江首虎曲敏,被提起公訴。(黑龍江省政協)

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號15日消息,黑龍江省政協副主席曲敏涉嫌受賄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曲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曲敏,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曲敏利用擔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哈爾濱市農業科學院負責人、院長,哈爾濱市呼蘭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利民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哈爾濱市正廳級幹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師黨委副書記、師長、政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屯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綏化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黑龍江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曲敏1963年6月出生,2023年6月曲敏被查後,有媒體報導稱,他成爲二十大後黑龍江「首虎」。

2023年12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黑龍江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曲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曲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曲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曲敏開除黨籍處分;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黑龍江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