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考生舞弊大逆轉!法官認「作弊與薪資無關」改判無罪

中鋼公司舞弊考生逆轉改判無罪。(示意圖/中鋼提供)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中鋼2017年招考時,黃姓邱姓男子等5名考生參加考試被控電子設備作弊一審時依詐欺得利未遂罪各判處黃男邱男各拘役55天,2人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爲2人靠電子舞弊錄取中鋼職位後所領的薪水與考試無關,因此改判2人無罪,至於被中鋼求償的50萬元已在一審時駁回,目前還在上訴中。

判決指出,2017年2月份中鋼委託金融研訓院舉辦新進人員甄試,黃、邱等5名考生找上舞弊集團,準備利用電子設備進行作答,雙方協議以100萬到130萬元不等代價支付舞弊酬勞,待順利上榜後就可進行匯款

據瞭解,被指控的考生手法相當縝密,考試前先將手機藏入衣褲內,再配戴加工後僅留簧片無線耳機,考試進行中由舞弊集團的槍手同步作答後,再撥打電話告知答案,考試當天分別在三信及小港高中考場應試,不過就在第二節進行專業科目考試時,5人怪異的舉動被監考官盯上因而報警處理,5人都在一審時坦承有舞弊行爲,但又供稱還有面試,無法確定錄取,主張自己並無構成詐欺不當得利。

不過關於5人的供詞法官並不採信,認爲筆試成績既然佔了總成績60%,足以影響錄取結果,因此以施用詐術,因此判處黃、邱2人拘役55天,其他3人則因和解宣告緩刑,不過黃、邱2人不服上訴,聲稱自己原先就已在中鋼子公司工作,對於相關的工作都可順利完成,不屬於詐欺得利,二審時法官也認定考試舞弊與薪資所得沒有直接關係,不觸犯詐欺得利最,加上薪資屬於勞力報酬定位上屬於職務所獲利益,因此改判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