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千萬!中信金拿公司錢爲辜仲諒交保 總座停職半年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金管會昨天(5日)針對中信代墊辜仲諒保釋金9千多萬,重罰1000萬、總經理吳一揆更是被罰停職半年,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記者會上激動的指責中信金,「碰到大股東(辜仲諒)就失靈,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希望是最後一次!」。值得一提的是,此案是金管會主動調查,才水落石出,外界對於顧主委的鐵腕一片叫好,但外界更好奇的是,是否還有第二家金融機構會被開鍘?

去年6月8日驚爆的近百億資金掏空案,當時特偵組約談前中信金董事長辜仲諒、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94名被告證人。事後,前辜仲諒被檢察官依違反「銀行法」、「證交法」裁定1億元交保候傳,這1億元保釋金的來源爲何,經過金管會的調查,才真相大白。

顧立雄在記者會上強調,中信金這次的裁罰案,是金管會主動查的,這案子已經充分反映中信金「碰到大股東就失靈」的事證。一個已經離職的員工(指辜仲諒),且中信金沒有墊付保釋金制度規範下,就撥付1億元做保釋金,甚至其中9000多萬都是替辜仲諒墊付。

顧立雄指出,中信金在爲辜仲諒墊付保釋金部分,犯下3個錯誤:第一,中信金在因公涉訟補助辦法中,沒有任何墊付保釋金的相關規定遑論還幫離職員工墊付9000多萬保釋金;第二,去年6月8日時開內部會議時,行政管理部門只有提案墊付6000萬,但審計委員會竟提高到1億,然後提報董事會,可是中信金法遵長根本沒出席當次董事會,當日也沒有任何法務部門提供任何意見;第三,總經理吳一揆給董事會的資訊嚴重不足,他根本沒有去提到公司內部沒有墊付保釋金的這項規定,也沒提到是墊付給「離職員工」。

顧立雄也直指中信金過去的5大弊案,都跟大股東辜仲諒有關,包括94年到95年的紅火案、92年到96年特偵組起訴中信金將資金轉入辜仲諒的個人帳戶、94年上海滬邑案、103年內湖購地案、104年亞洲廣場大樓案,在這次保釋金案上,大股東影響中信金營運的情況又再度重演,實在是讓顧立雄忍無可忍,做出重罰來展現出對象中信金這樣產金不分的金控,展現出「零容忍」的態度。

▲辜仲諒現在擔任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及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實際出資人。(圖/記者季相儒攝)

辜仲諒是鹿港辜家的第4代,2003年就以不到40歲的年紀成爲中信銀行的董事長,2004年也策動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因爆發「紅火案」,2006年被迫辭去中信金內所有職務並遭通緝流亡海外,早已不是中信金的員工,直到2008年他纔回臺,現在擔任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及中華職棒中信兄弟實際出資人,投身公益、職棒運動。

中信金昨天(5日)也發表聲明考量被約談人數逾20人,經董事會決議授權代墊保釋金上限才由6000萬提高到1億元。最終是爲現任及離職同仁共6人墊付保釋金,並非針對單一特定對象。事後所有離職同仁均已於105年6月13日將保釋金全數返還公司。中信金也表示,在此之前包括紅火案在內,並無爲任何涉訟同仁代墊保釋金的前例本件墊付保釋金案已依法踐行相關決策程序,不存在內部控制制度有嚴重缺失而損及公司治理情形

對於中信金的聲明,顧立雄今天(6日)也迴應:「聲明不管內容如何,我對他們的聲明表示尊重,但是我們仍然會依照我們監理法規,來進行內稽內控的監理。」他也再次強調,不希望看到大股東的因素,來影響中信金的營運,展現出對中信「零容忍」的強硬態度。

▼中信金髮出聲明,強調代墊保釋金不是針對單一個人。(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