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法案 竟可由總統預告限期通過!反滲透法 重返戒嚴獨裁

英文反滲透法12/31將通過 臺商憂:回到戒嚴

繪圖:陳敏捷

立院程序委員會昨排定31日將《反滲透法》草案排入,民進黨團力拚當日完成三讀。多位專家、立委及臺商昨在一場座談會批評,該法未舉行充分公聽會、未經內政委員會協商,竟可由蔡總統「下令」限期通過,預示該法的獨裁性質法案許多措辭定義不清,不只株連九族,還可能濫殺無辜,是部違反程序正義、充滿選舉操作、定義模糊不清,猶如戒嚴復闢的惡法

定義模糊 臺商臺生易遭牽連

中國時報》、《旺報》昨舉辦「反滲透法座談會」,包括前法務部羅瑩雪、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文化大學政治系講座教授陳一新、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陳以信、《中國時報》暨《旺報》社長兼總編輯王綽中,及多位臺商和專家學者與會。

羅瑩雪指出,「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爲罪」是刑法重要原則,但《反滲透法》定義模糊。她指出,大陸黨領政,所有機關團體都有黨委;若該法通過,即使單純學術交流公益活動,都可能被罰,且牽涉一般人,不只株連九族還濫殺無辜,「比白色恐怖還恐怖!」

陳以信說,蔡總統竟可預告31日完成修法,他批評這是強暴行政權、閹割立法權,整個過程證明是獨裁總統凌駕行政立法權;他擔憂若法案通過,可能衝擊觀光業,單純陸客也可能被扣上「滲透」大帽

綠色恐怖 嚴重衝擊兩岸交流

「這是綠色恐怖!」曾銘宗認爲,7月立院通過「國安五法」時,蔡總統才說完成「最後一塊拼圖」,現又說《反滲透法》是最後一塊拼圖。「不用懷疑,這是選戰策略操作」,他認爲涉及國安法案非同小可,卻沒在內政委員會討論,政院也沒版本,不符程序正義。

草案對「境外敵對勢力」定義包括「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國家或團體」,曾銘宗說,如果連「主張」都不行,就是違反言論自由。一位與會上海臺商感慨,《反滲透法》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以前是我(政府)要說你哪裡有罪,現在是你要說你哪裡沒罪!」

刑罰嚴酷 全世界恐絕無僅有

對此,韓國瑜競總副總幹事周錫瑋對本報表示,過去戒嚴時期要有暴力或脅迫行爲,意圖顛覆國土、變更國體等真正匪諜行爲,纔會判罪,如今蔡政府修的國安五法、反滲透法,卻是隻要懷疑與敵對團體往來、接受獻金,包括任何公家機關都可檢舉,不經檢調偵辦犯罪證據,國安單位就可送法院判罪,刑度甚至7年以上、罰5000萬至1億元,比戒嚴時期嚴酷逾萬倍,全世界絕無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