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軍人誣指性侵 害同袍被退伍!判賠結果出爐

職業軍人誣指性侵,害同袍被退伍,法官判賠10萬元。(圖:shutterstock/達志)

某空軍基地的一名男性職業軍人,遭到男性同袍指控性侵,後來他獲不起訴處分,且軍中也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但他因此退伍,他提出求償訴訟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對方所提妨害性自主告訴,對他造成之影響甚鉅,他更因此退伍,所受損害非輕,判賠10萬。可上訴。

這名男子指控軍中同袍明知他並未對其爲妨害性自主之行爲,竟意圖使原告受刑事處分,基於誣告之犯意,2021年10月26日向憲兵隊對他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虛僞指稱「他在2020年4月、5月、11月間某時,在對方寢室內,拉下對方內褲且口含對方生殖器」。

他說,檢方對他不起訴處分,可認對方已涉犯誣告罪嫌,對方故意誣告他,侵害他之名譽權、工作權而構成侵權行爲,對方告知其他軍中同袍,使同袍誤認他確有爲妨害性自主之行爲,致他無法再爲職業軍人,對方須賠償100萬元。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該名男子遭指控部分檢方不起訴確定,且申訴性騷擾,軍中調查後決議性騷擾不成立,對方故意而對他誣告,影響他之人格或使其在社會上之評價受到貶損,亦造成他相當程度名譽之損害,並使他退伍而無法再爲職業軍人,判賠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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