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孫女慘遭祖父性侵致精神崩潰 法官重判結果出爐

新北市一名男子恐嚇就讀國小的孫女「不配合就見不到你媽媽和外婆」,再加以性侵,致她呈現創傷後壓力症之臨牀症狀。(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男子恐嚇就讀國小的孫女「不配合就見不到你媽媽和外婆」,再加以性侵,致她呈現創傷後壓力症之臨牀症狀,需持續接受藥物及心理治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這名祖父各判刑8年、8年、4年,並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全案定讞。

這名男子在孫女就讀國小一年級之2005年間某日中午,要求她到房間內,脫掉衣服躺在牀上,接着脫掉自己衣褲,將皮帶放置一旁,戴上保險套後,不顧她稱「不要」,對她恫稱「不配合就見不到你媽媽和外婆」,以脅迫方式對她性侵。

她就讀國小四年級下學期之2009年間某日凌晨1點,他趁她與雙胞胎弟弟入睡之機,假借關窗、查房爲由進入其等房內,強壓躺在靠窗單人牀的孫女身上,撫摸其胸部及下體,不顧她腳踢反抗加以性侵。

孫女就讀國小四年級之2008及2009年間某日,他以協助晾衣爲由 ,要求她與之單獨至陽臺,不顧她一再閃避,接續撫摸她胸部、下體,以此方式爲猥褻。孫女後來向婦幼警察隊報案,檢察官偵結將他起訴。

一審及二審審酌他身爲被害人之祖父,不思善盡照護她之責,爲滿足一己性慾,罔顧倫常,欺侮她年幼無依,惡性重大,造成她受創非輕,又迄未與她達成和解或獲得其諒解,判刑18年,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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