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1歲女嬰「小桃子」慘遭虐死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臺中市清水區蔡姓保母傷害1歲女童致死案,今天(18日)中午宣判,判蔡女3月及9年徒刑。(本報資照/王煌忠臺中傳真)

臺中市清水區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2022年11月在蔡姓保母家突然昏迷,送醫檢查發現顱內出血,經手術搶救後拔管宣死,檢警調查蔡姓保母涉嫌痛毆女童致命,依傷害致死起訴,全案經國民法官審結,今天(18日)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判蔡女3月及9年徒刑。

這起虐死女童案件,發生在2022年11月8日,1歲姚姓女童「小桃子」在蔡姓保母家突然昏迷,送醫檢查發現顱內出血,手術後仍插管昏迷,恐成植物人,隔月2日上午家屬忍痛拔管,臺中地檢署偵辦後發現,蔡姓保母涉嫌3度傷害女童,並在「寶寶日誌」APP僞造照護過程,檢察官23日拘提蔡女,以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起訴蔡女。

該案也是臺中地院第4件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經多日密集審理,蔡女當庭均否認犯行,辯護人指出,檢方證據無法證明女童傷勢與蔡女有關,而蔡女自己撫養3名未成年子女,有房貸壓力需要保母工作,沒有斷送自己收入動機。

在空軍服役的姚父出庭時哀痛表示,原本幸福的一家三口就這樣破滅,案發後一直強撐自己情緒,只有在留守部隊獨自一人時自問「我的女兒在哪裡?」央求法官給予奪走女兒生命的兇手,判處最嚴厲的刑責。

姚母當庭也啜泣表示,小桃子是她一個女兒,只想女兒能平安、健康成長,如此平凡的願望,卻遭蔡女剝奪,直指蔡姓保母就是殺人兇手,希望法官判處重刑。

全案經國民法官審結,今天中午12點半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等,判處3月及9年徒刑,蔡女當庭聽到判決結果,當場掩面哭泣,一度無法起身,經由辯護人及法警協助,還押看守所。